为加大马力发展我省学前教育 2018年起将完善学前教育经费投入机制

06.12.2017  12:29
  为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积极扶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进一步提升学前教育公共服务水平。12月5日,省财政厅联合省教育厅召开“完善学前教育经费投入机制政策解读视频会议”。针对目前我省学前教育面临的“上公办园难、上优质民办园贵”为代表的一系列问题,提出解决方案。     改革公办园经费核拨办法
  加大生均财政拨款投入     “为支持公办园顺利运转,我省将改革公办幼儿园的经费核拨办法。”省财政厅陈静处长在会上介绍到,在改革公办幼儿园经费核拨办法方面,我省将会从原来主要按教师编制对幼儿园分项安排人员、公用和专项经费,改为按照幼儿园招收幼儿数量和公办幼儿园生均财政拨款标准安排综合财政拨款。“明确市级、县级及以下独立设置公办园年生均财政拨款基准定额分别为5000元、3000元。”     陈静强调,上述“5000元,3000元”其实是一个“最低标准”,鼓励有能力的地市按照各地财力情况,加大对公办园生均补贴。     同时,对特殊教育幼儿园和随班就读残疾幼儿,我省制定的基准是年生均财政拨款基准定额10000元,(含民办幼儿园)。“此项支出为纯财拨款。”陈静介绍到,生均财政拨款随用途广泛,但也有“禁区”,“不得用于基本建设、对外投资、偿还债务、对外捐赠等,扩大学前教育资源的基本建设项目不得挤占生均财政拨款。”     完善普惠性民办园奖补政策
  扩充城乡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     目前我省接近80%的幼儿园为民办园,将近70%的儿童在民办园就读。那么如何引导民办园朝着“公益、普惠”的方向发展,也是大家关注的焦点。     “我们采取对教育部门认定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按照每生每年不低于200元的标准设立奖补资金。每新增1个标准班按照市辖区、县(市)及以下分别不低于7万、5万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奖补,所需资金由所在县(市、区)财政承担,奖补标准随经济社会发展适时调整,鼓励各地支持民办幼儿园提供面向大众、收费合理、质量合格的普惠性服务。”陈静称,据统计目前我省共有民办幼儿园14743所,但通过教育部门认证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仅有3860所。     “为引导引导省内民办幼儿园面向大众、收费合理、质量合格的普惠性服务,此次针对省内民办园的奖补政策的关键词就是普惠性民办幼儿园。”     加快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
  做好乡镇幼儿园“配套”工作
  “各地市要在2018年6月底前完成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工作。”省教育厅基础教育二处处长刘林亚称,目前我省学前教育的工作重点是大学前教育基础设施建设,着力增加普惠资源,改善办园条件。     同时要积极开展小区配套幼儿园专项整治,对未按规定建设或移交、没有办成公办园或普惠性民办园的要全面整改,2018年底前整改到位。     3万人口以上乡镇至少办好2所、3万人口以下乡镇至少办好1所标准化公办中心幼儿园的要求,到2020年,彻底消除公办中心幼儿园“空白”乡镇。     加快集中连片贫困地区乡村幼儿园建设,继续有效利用农村中小学闲置校舍等富余资源,改建成安全、达标的公办幼儿园,逐步实现人口集中的大村独立办园,小村设分园或联合办园。 (记者 马俊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