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起 河南公办幼儿园将按生均财政拨款标准拨款

07.12.2017  02:40
  改革公办幼儿园经费核拨办法,将原来主要按教师编制对幼儿园分项安排人员、公用和专项经费,改为按照幼儿园招收幼儿数量和公办幼儿园生均财政拨款标准安排综合财政拨款;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进行奖补;对普惠性幼儿园家庭困难儿童发放生活补助费。     12月5日,全省完善学前教育经费投入机制政策解读视频会议在郑州举行,记者从会上获悉,河南省政府决定从2018年春季学期起逐步完善学前教育经费投入机制,支持学前教育普惠健康发展。     公办幼儿园——经费核拨办法发生变化
  “改革公办幼儿园经费核拨办法,将原来主要按教师编制对幼儿园分项安排人员、公用和专项经费,改为按照幼儿园招收幼儿数量和公办幼儿园生均财政拨款标准安排综合财政拨款。”河南省财政厅教育事业处处长陈静介绍说。     具体的标准是怎样的呢?公办幼儿园年生均财政拨款基准定额为:市级幼儿园5000元,县(市、区,含乡镇及以下)独立设置幼儿园3000元,特殊教育幼儿园和随班就读残疾幼儿10000元(含民办)。     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将会得到奖补资金
  学前教育经费投入机制不仅涉及公办幼儿园,还涉及民办幼儿园。     陈静介绍,对教育部门认定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按照每生每年不低于200元的标准给予生均奖补,每新增1个标准班按照市辖区、县(市)及以下分别不低于7万、5万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奖补。     奖补资金从何而来?陈静说,“所需资金由所在县(市、区)财政承担,奖补标准随经济社会发展适时调整,鼓励各地支持民办幼儿园提供面向大众、收费合理、质量合格的普惠性服务。”     家庭困难儿童——发放生活补助费
  脱贫攻坚是当前重大的政治任务和最大的民生工程,完善学前教育经费投入的机制中也包含了对家庭困难儿童的资助。     对经教育部门认定的普惠性幼儿园家庭困难儿童按照年生均400元的标准发放生活补助费;在此基础上,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在园幼儿按照年生均600元的标准补助保教费,保教费补助资金由省财政统筹解决,确保适龄儿童幼有所育。幼儿园应当从事业收入中提取3-5%的经费,用于减免收费、提供特殊困难补助等。     幼儿园教职工——实行同工同酬
  河南省教育厅基础教育二处处长刘林亚介绍,长期以来,公办幼儿园教师数量不足、非在编教师待遇偏低是制约普惠性资源扩充和保教质量提高的重要因素。     而这些问题正是此次所要破解的的。《关于完善学前教育经费投入机制的通知》明确按规定比例补足配齐幼儿园教职工,落实公办幼儿园非在编教职工工资待遇,实行同工同酬;引导、监督民办幼儿园配足配齐教职工并保障其工资待遇。 (记者 许会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