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行动!市教育局将在全市开展幼儿园规范办园专项督查

05.12.2017  21:15

郑州要行动了!为促进幼儿园规范办园行为,确保广大幼儿身心健康、快乐成长,郑州市教育局决定在全市开展幼儿园规范办园行为专项督导检查,并就专项督导检查提出具体要求……

一、 督查范围

幼儿园办园行为专项督导检查范围为面向3至6岁儿童提供保育教育服务的幼儿园(包括附设学前班、幼儿班、幼教点以及未取得办园许可的幼儿园),督查应以薄弱幼儿园为重点。

二、 督查内容

按照《未成年人保护法》《教师法》《幼儿园管理条例》《幼儿园工作规程》和《河南省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实施方案》有关要求,对各级各类幼儿园在办园条件、安全卫生、保育教育、教职工队伍、内部管理等方面的办园行为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师德师风建设情况。

三、 工作安排

各县(市、区)政府教育督导部门要协同教育行政部门基础教育、民办教育、安全保卫、幼教中心等相关部门,形成合力,联合督查。

幼儿园规范办园行为专项督导检查主要采取实地检查、问卷调查、电话访谈、座谈走访、资料查阅和数据统计等方式进行。问卷调查依托郑州市幼儿园督导评估网上问卷调查系统进行,系统开放时间为12月5日-10日。

1. 全面自查。12月12日前,各县(市、区)组织开展自查。自查结束后形成自查报告,于12月12日下班前报送郑州市教育局教育督导室办公室(以下简称市督导办)。

2. 市级抽查。市督导办将于12月13日-19日对县(市、区)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检查工作情况进行抽查。

四、 有关要求

1. 各县(市、区)要高度重视学前教育工作,加强对幼儿园的管理和师德师风建设,牢固树立育人为本,促进幼儿健康成长的教育目标,把每一所幼儿园办成幼儿快乐成长的乐园,让家长安心,群众满意,社会放心。

2. 各县(市、区)要认真开展自查自评工作,及时发现问题,进行整改。对幼儿园伤害幼儿等恶性事件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坚决防止幼儿园伤害幼儿事件的发生,切实保障幼儿安全健康。

3. 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幼儿园要进一步加强幼儿园风险管控,强化准入管理,强化技术手段监管,形成常态化监管工作机制。建立和完善幼儿园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问责机制,明确相关责任,对因管理不到位造成重大事故或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要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

4. 各县(市、区)要建立幼儿园办园行为常态监测机制,及时了解幼儿园办园行为和基本运行情况,按要求报送相关数据信息。特别是对重大事件要妥善处理,及时上报,保障幼儿园不断规范管理,健康发展。

5. 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责成幼儿园举办者依法履行办园责任,要进一步明确幼儿园园长的管理责任,指导幼儿园采取多种措施,做好教职工的思想稳定工作。一方面要引导广大教师讲情怀、讲操守;另一方面要及时疏导教师身心压力,有序开展保教活动。

6. 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指导各级各类幼儿园按照相关规定建立健全家园沟通机制,引导家长和社区有序参与园所建设与管理,并指导区域内各幼儿园尽快建立起园所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制。

【责任编辑:钱艳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