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起 河南公办幼儿园生均拨款3000元至1万元
昨日上午,省教育厅、省财政厅联合召开“关于完善学前教育经费投入机制政策解读视频会议”,就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积极扶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作出具体部署。
目前,学前教育仍是公共财政投入的薄弱环节,普惠性资源总量不足、公办幼儿园运转困难、教师队伍不稳等问题还普遍存在。今年11月27日,省政府办公厅正式印发了《关于完善学前教育经费投入机制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这一文件的出台,意味着我省补齐了从学前教育到高等教育公共财政保障链条的最后一环。
根据通知,2018年春季学期开始,我省将确定公办幼儿园生均财政拨款基准定额。其中,市级幼儿园5000元,县(市、区,含乡镇及以下)独立设置幼儿园3000元,特殊教育幼儿园和随班就读残疾幼儿园10000元(含民办)。
据介绍,生均拨款所需资金由同级财政安排,纳入年度预算。定额是最低标准,目前实际执行标准高于基准定额的地方不得降低;另外,拨款基准定额将随着经济社会发展逐步提高。拨款主要用于学前教育人员经费、保育教育业务和后勤服务等运转支出;不得用于发放超出基本水平的绩效工资,不能用于建设、对外投资、偿还债务、对外捐赠等。
记者了解到,对于教育部门认定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发展,我省也明确了奖补政策。通知确定,将按照每生每年不低于200元的标准设计奖补资金,支持其改善办园条件和提高保教质量。奖补资金优先用于教师的“五险一金”、工资福利和培训支出;同时,鼓励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积极扩充资源,每新增1个标准班按照市辖区不低于7万、县(市)及以下不低于5万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奖补。
针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奖补政策,省教育厅要求各地及时出台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具体认定标准及管理办法,于2018年6月底前完成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工作。
另外,省财政将从2019年起通过专项转移支付予以奖补引导,对落实政策出现财力缺口的地方予以补助。省级财政、教育部门还将设立支持学前教育发展专项资金,由各地统筹用于实施学前教育规划。
□记者王迎节
【责任编辑:张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