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污染天气减排措施不到位将被问责

09.12.2015  09:01

  12月7日,省政府办公厅发布了关于认真做好重污染天气应急应对工作的通知,针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省重污染天气集中高发的情况,要求各地要采取果断措施,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措施,应急减排措施不到位的地方政府将被问责。

  根据通知,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我省大气污染防治要努力实现以下目标:除极端不利气象条件外,力争不发生重污染天气,力争全省各地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控制在良好水平,全面完成国家下达的年度空气质量改善目标任务。

  通知要求,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要根据《大气污染防治法》和《河南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及时采取果断措施,迅速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措施。

  要强化污染防治和污染源监管。对年度工业污染治理重点项目集中攻坚,需在年内完成的涉煤项目,确保尽快改造完毕。要强化机动车监管,严禁排放不达标的车辆上路行驶。抓好施工扬尘治理和渣土车运输监管等,以减轻扬尘污染。

  要确保完成年度空气质量改善目标任务。各地要把握冬季空气质量特征,努力削减大气污染浓度峰值。要采取通报、曝光、约谈、专项督查等措施,督促环境质量改善任务重的地方,采取有力措施,提高治理效果,切实把冬季污染物浓度降下来。

  根据通知,省政府将组织督导组联合开展督导督查,重点检查各地施工扬尘污染、工业污染、机动车污染等减排措施落实情况。各市、县政府要成立督导小组,对应急应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导督查,严厉查处各种环境违法行为。对不按规定启动应急应对减排措施的,依法依规追责问责;对检查发现存在突出区域性环境问题的,要约谈当地政府负责人;对完不成年度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目标的市、县政府将严肃问责。(记者 徐东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