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启动多项措施降霾 发现问题将约谈政府负责人

08.12.2015  08:52

  □记者 王磊

  本报讯 12月4日,环保部紧急印发《关于做好12月5日至9日空气重污染过程应对工作的函》,要求北京、天津、河北、山东、河南等省(市)人民政府做好对雾霾天气的应对工作。昨天,记者从省环境保护厅获悉,河南出台多项“做好重污染天气应急应对措施”,对“”打响伏击战。

   预判:未来河南重污染天气仍将高发

  昨天,省环保厅有关负责人说,根据气象预报和专家预判,今后一个时期,河南省重污染天气仍将集中高发。为了伏击“”,河南专门制定工作目标。除极端不利气象条件外,力争不发生重污染天气,力争全省各地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更多时间控制在良好水平,全面完成国家下达的年度空气质量改善目标任务。

  据悉,全省将加强重点工业污染源监督管理。同时,强化机动车监管,严禁排放不达标车辆上路行驶。“此外,还要抓好施工扬尘治理和渣土车运输监管,严格落实各类建筑施工工地扬尘控制措施,增加道路机扫水洗频次,减轻扬尘污染。

   应对:重点区域启动Ⅱ级以上应急措施

  省环保厅有关负责人说,针对气象预报可能出现的重污染天气,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要在全面加强大气污染物排放重点污染源日常监管的同时,启动Ⅲ级以上应急减排措施。

  其中,郑州、开封、洛阳、平顶山、安阳、鹤壁、新乡、焦作、三门峡、驻马店、济源、巩义等易出现重污染天气的重点区域,要及时启动实施Ⅱ级以上应急减排措施。

  省环保厅每天将公布各地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状况和排名,各市、县将高度关注气象条件变化和空气质量监测数据,依据空气质量预报结果,及时采取更加严格的应急减排措施。

  省环保厅有关负责人表示,省政府将组织开展综合督导督查。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政府要成立督导小组,对应急应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导督查。对检查发现存在突出区域性环境问题的,要约谈当地政府负责同志;对完不成年度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目标任务的省辖市、县(市、区)政府严肃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