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对生活困难的疫情感染者 做好“兜底中的兜底”
人民网郑州1月31日电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河南将多举措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加强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服务,加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临时救助。
1月29日,河南省民政厅发布《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有关社会救助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切实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有关社会救助工作,保障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通知要求,各地要组织县、乡、村有关工作人员,依靠当地疫情检查监督点,向困难群众宣传当前疫情的动态情况,从思想上提高防疫重要性的认识,做到既不恐慌,也不麻痹大意。
工作人员要通过电话、微信、上门等形式,要求群众采取必要的隔离、消毒等措施,有条件的地方,可为困难群众发放口罩、消毒液,帮助分散特困人员家庭进行消毒。发现有疑似症状的,要在当地卫生防疫部门的指导下,按规定送到指定医疗机构就诊。一旦确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要协助做好相关密切接触者的隔离管理,防止疫情扩散。
通知要求,工作人员要了解掌握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救助对象以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家庭生活状况。各级民政部门要加强与财政部门沟通协调,准备足够的困难群众生活补助资金。全面掌握当地困难群众家庭成员状况和生活状况,对基本生活存在困难的,通过发放临时救助金等措施及时予以救助。
疫情防控期间,有条件的地方可将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等社会救助审批权下放至乡镇(街道),实施先行救助、事后补办手续。对新申请低保等社会救助的,可适当优化简化审核审批程序;对已经纳入低保的困难家庭,可视情延长定期核查时限。积极推行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等社会救助申请审核审批全流程网上办理。
此外,各地要全面落实委托照料服务,确保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平日有人照应、生病有人看护”。鼓励动员分散特困供养人员临时加入敬老院进行集中供养。要指导乡镇(街道)、村(居)委会督促照料服务人认真落实照料服务责任。要全面落实定期探访制度,要及时了解分散特困人员身体状况,发现情况,及时报告,妥善安置处理。
通知强调,要充分发挥临时救助“兜底中的兜底”作用,及时将因患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家庭和个人纳入临时救助范围。对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以及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可根据需要直接给予临时救助;对其他生活困难患者,乡镇(街道)要及时启用临时救助备用金,积极开展先行救助。
对因患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造成重大生活困难的,可采取一事一议方式加大救助力度。放宽户籍地申请限制,对因探亲、旅游、务工等原因在非户籍地患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流动人口,由急难发生地乡镇(街道)或县级民政部门直接实施临时救助。要充分发挥主动发现机制作用,重点关注、及时了解掌握辖区内疫情感染人员生活困难,做到早发现、早介入、早救助,保障困难群众生活,服务疫情防控大局。(常力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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