夯实主体责任 加强执纪问责 教育厅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全省教育系统疫情防控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方案

31.01.2020  15:00

  为进一步夯实全省教育系统疫情防控工作主体责任,确保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及省教育厅决策部署、防控措施和工作要求不折不扣落实到位,加强疫情防控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河南省教育厅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于2020年1月29日制定印发《全省教育系统疫情防控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方案》。为全省教育系统忠诚履行职责,切实守责负责尽责,全力维护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为打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战提供了坚强的纪律保障。


  《方案》明确了对六种行为的执纪问责监督内容: 一是 对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指示精神以及中央决策部署,省委省政府以及省教育厅工作要求不重视、不落实等行为; 二是 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歪曲事实真相、制造、传播谣言或歪曲事实扰乱社会秩序等行为; 三是 在疫情防控中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 四是 重要信息瞒报、漏报、迟报、错报、谎报,导致疫情失真和蔓延失控,应对处置舆情不力等行为; 五是 不服从组织安排、擅离职守、违抗命令、通讯不畅、临阵退缩、推诿扯皮、贻误工作等行为; 六是 干扰卫生部门和医疗、疾病控制机构依法采取的强制隔离措施,以及干扰正常医疗秩序、干扰有关机关依法履行公务的行为。


  教育厅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将采取设立举报电话、举报信箱监督,值班电话抽查和实地明察暗访等方式进行监督执纪。切实敦促全省教育系统提高政治站位,以最严明的纪律推动责任落实,为坚决做好防控工作提供最坚强、最有力的纪律保障。


  (新闻办/供稿 编辑/张璟 初审/杨晓谜 终审/陈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