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局培训中心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

26.09.2017  20:16

9月22日,省局培训中心召开全体人员会议,传达学习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全体人员认真领会《指导意见》精神,决心将党中央、国务院纲领性文件精神落到实处。

会上,培训中心副主任、党办主任韩颖带领大家全文学习了《指导意见》、第二届中国质量(上海)大会精神和全国质检系统贯彻落实《指导意见》工作部署会议精神。副主任董亚宣读了省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宣贯工作的通知》,各部门负责人从各自工作职责出发,阐述了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思路和方法。

会议要求,一是认真学习《指导意见》精神。全体人员要充分认识《指导意见》出台的重大意义,迅速掀起学习《指导意见》的热潮;二是要抓好《指导意见》落实。结合中心重点工作,将《指导意见》尤其是第二十五条“健全质量人才教育培养体系”融入到今后培训工作中,为培育“中国工匠”做出应有的贡献;三是加强《指导意见》宣贯。向社会各界宣传,运用多种宣传手段扩大社会影响,带头承担《指导意见》宣传解读职责,充分发挥中心网络、微信等各种媒介的作用,加强对《指导意见》的全方位、全层次、全媒体宣传。(培训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