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局办公室传达学习《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

25.09.2017  18:47

9月21日,省局办公室召开全体人员会议,传达学习《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和省局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会议精神。交流心得体会,研究具体落实措施。

会上,办公室主任刘道星带领大家全文传达学习了《指导意见》,并就落实省局党组中心组对学习《指导意见》的安排部署提出了具体要求,他说,要按照《指导意见》和省局党组的要求,认真学习、深入领会、抓好落实。一是起草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宣贯工作的通知》,在全省系统掀起学习宣传贯彻热潮。二是抓好具体宣传工作。在省局门户网站开设“深入学习宣贯《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专栏”,并制作“学习贯彻《指导意见》全面开展质量提升行动”飘窗;通过编发《河南质监信息》专期,大力宣传报道全省系统学习贯彻《指导意见》的好做法、好经验,并及时上报省委、省政府和质检总局办公厅。三是办公室要积极参与河南省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的研究、起草工作。四是利用微信等新媒体发布专家学者及质监部门工作人员对《指导意见》的解读、体会和认识。

大家一致认为,《指导意见》的出台,对质监部门来讲,是一件大事、喜事和盛事,必将对我国质量发展产生深远影响。通过深入学习,进一步增强了做好质监工作的信心,明确了质量提升工作的总体目标、方式方法和努力方向。(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