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方案出台 任职年龄提高学历降低

22.08.2015  11:14

  8月21日,我省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方案出台。这套实施方案是省高级人民法院、省司法厅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部署,并结合我省工作实际研究制定的。

  经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我省安阳市中级法院、郑州市中原区法院、兰考县法院、安阳市龙安区法院、西峡县法院作为试点法院,对人民陪审员制度开展改革试点,试点期限两年。

   人民陪审员选任有啥条件?

  人民陪审员被喻为“不穿法袍的法官”,即在国家审判机关审判案件时,吸收非职业法官作为陪审员,陪审员与职业法官或职业审判员一起审判案件。

  实施方案要求,适当增加人民陪审员名额,按照试点法院法官员额数10倍确定人民陪审员名额,并相应扩大人民陪审员候选人数量。

  改革选任条件,把人民陪审员的任职年龄从23周岁提高到28周岁,学历要求从大专以上降低到高中以上,在农村地区和贫困偏远地区,德高望重者不受学历限制。选任人民陪审员,要从符合条件的当地选民或当地常住居民名单中随机抽取人民陪审员候选人,从审核过的候选人名单中随机抽选人民陪审员。庭审前,用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参与案件的人民陪审员。

   人民陪审员怎样参与庭审?

  以往,人民陪审员“驻庭陪审”、“陪而不审”、“审而不议”等问题突出。实施方案要求,试点法院要努力克服这些弊端,逐步扩大人民陪审员参审范围,合理确定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数量比例。每名人民陪审员每年参审案件数量上限为20件。

  要研究制定人民陪审员参审选取、提前阅卷、参加庭审、评议案件以及审核、署名等具体制度规定。重大案件实行大陪审合议庭参审模式,由3名法官与4名或6名人民陪审员等形式,组成大陪审合议庭进行审理。

   人民陪审员履职有啥待遇?

  人民陪审员参与庭审,是否有报酬?会不会因为参审丢掉工作?

  实施方案要求,要加强与人民陪审员所在单位的沟通协调,及时提出纠正意见,保障人民陪审员不因履行陪审职责而受到所在单位解雇、减少工资或薪酬待遇等不利措施。在人民陪审员人身、财产安全受到威胁或危害时,要采取必要的司法保护措施。

  人民陪审员参加审判活动、培训支出的公共交通、就餐、书报等费用,由试点法院参照本院差旅费支付标准给予补助。无固定收入人民陪审员的生活补助费,试点法院参照当地职工上年度平均工资按实际工作日给予补助。

  此外,人民陪审员持工作证可以出入法院审判、办公场所,享受试点法院法官同等的就餐、停车等工作保障待遇。

   人民陪审员是终身制吗?

  当上人民陪审员,并不意味着可以终身当选。实施方案要求,试点法院要及时采集、准确掌握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情况和其他履职信息,按照“一人一档、随时更新”要求,建立履职情况电子信息档案,实行人民陪审员动态管理机制。

  加强人民陪审员日常管理和平时考核,及时对人民陪审员懈怠履行、拒绝履行和难以履行陪审职责情况,以及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等有损害陪审公信、司法公正行为进行调查。经查证属实的,提请人大常委会免去其人民陪审员职务,并根据规定进行惩戒。(记者 谢建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