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山养老院火灾4官员被停职 每位遇难者赔50万

29.05.2015  10:28

  记者 李红汛

  本报平顶山讯  因5月25日鲁山县琴台街道三里河村康乐园老年公寓发生特别重大火灾事故,根据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建议和领导干部问责的有关规定,5月27日,中共平顶山市委作出决定,对鲁山县人民政府分管民政工作的副县长田汉霖同志停职处理。同日,中共鲁山县委作出决定,对鲁山县民政局局长刘大钢同志,党组成员、主任科员王占文同志,鲁山县公安局党委委员高峰同志停职处理。

  据悉,鲁山县召开安全生产紧急会议,对“5.25”火灾事故相关工作进行再部署,要求全县各级要深刻吸取此次事故的惨痛教训,全力以赴做好善后各项工作。一是不惜一切代价做好伤员救治工作,确保伤员生命安全。二是妥善做好善后工作。分包伤亡家属的县领导要把工作做深、做细,积极与家属对接,做好与伤亡家属的沟通安抚工作。三是积极配合国务院事故调查组,做好善后事故调查工作。

  昨日,记者从平煤神马医疗集团总医院了解到,火灾中两名被送入该医院救治的重伤员生命体征暂时趋于平稳。4名在鲁山县人民医院住院治疗的伤者病情稳定,生命体征平稳。

  记者从鲁山县公安局获悉,经过紧张工作,鲁山大火中遇难的死者身份认定工作已全部结束。目前,鲁山养老院火灾遇难老人家属的死亡赔偿标准已确定。不分城镇或农村户口,每位遇难者赔偿5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