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房管局出台限购实施细则 问题企业项目将暂停网签

23.12.2016  14:43

  通知强调,保持住房限购区域不变,将单套建筑面积180平方米以上的住房纳入限购范围。

  非郑州户籍居民家庭在限购区域内购买住房,需提供近3年内在本市连续24个月以上(含24个月)缴纳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个人所得税证明指税务部门开具的完税凭证,社会保险证明指加盖有社会保险机构缴费信息查询专用章的缴费清单。上述证明材料按照《关于印发〈住房限购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郑房[2016]144号)要求,与《郑州市购房申请表》一并作为合同附件提交。

  对于申报价格和实际销售价格差距较大的项目,房管部门对企业进行约谈,指导企业合理调整申报价格;企业应按要求限期整改,拒不接受指导的管理部门可暂停项目网上签约。

  通知要求,各开发企业和经纪机构要认真履行对购房人的住房限购政策告知和资料审验义务,并将住房限购有关政策在销售和经营场所进行公示。

  同时,管理和执法部门要加强对执行限购政策情况以及销售行为的监督检查,对存在问题的企业和机构责令限期整改,整改期内暂停其网上签约。

   ■新闻1+1

  公积金贷款政策再调整

  首套房和二套房

  贷款政策一样

  昨日,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下发通知,为了执行房地产调控新政,我市将收紧公积金贷款,首套房贷款和二套房贷款一样,需要和缴存余额、缴存年限挂钩。

  《通知》指出,自22日起,新增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不再按家庭首套住房或二套住房区别认定单笔贷款金额,调整为统一按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核定单笔贷款金额。也就是说,首套房和二套房贷一样,需要符合以下政策:一是贷款金额不超过相应最高限额,其中,夫妻双方均在郑州市级住房公积金缴存6个月以上、购买郑州市区内住房、首次申请贷款的,贷款金额不超过60万元,其他情况申请贷款的,贷款金额统一不超过40万元;二是贷款金额不超过缴存余额的规定倍数,即根据住房公积金缴存账户余额和缴存时间确定单笔贷款金额,具体计算公式如下:贷款金额≤缴存账户余额×(14+已缴存年数);三是月还款额不超过家庭收入的60%,其中,月还款额按借款人最长贷款年限计算,家庭收入为借款人及配偶(或共有人)近6期住房公积金平均缴存基数之和(含其他管理机构缴存基数)。

编辑:赵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