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洛新自创区迈出新步伐 184项业务“直通”省直部门

08.05.2018  09:43

  为完善郑洛新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管理体制,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 关于郑洛新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核心区与省直部门建立直通车制度的实施意见 》(以下简称《意见》),让184项业务“直通”河南省直部门,简化程序,提高效率。

  《意见》中明确,直通事项和内容包括项目直接申报、财政补助直接申报、用地直接报批、统计直接报送、证照直接发放和直接报批、人事薪酬直接决定、政策直接享有、信息直接获得等8类,共184个事项。

  在项目申报方面,自创区核心区需要经过省辖市部门向省直部门上报的投资项目、补贴和贴息补助及其他各类项目等,由自创区核心区直接向省直部门申报,省直部门将项目计划直接下达到自创区核心区,抄送省辖市部门。

  在用地报批方面,郑洛新自创区核心区可以参照郑东新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建设用地手续报批办法,建立自创区核心区建设用地、建设项目选址等手续报批“绿色”通道,特事特办,简化审批手续,提高审批效率。

  此外,在人事薪酬方面,郑洛新自创区核心区可在统一核定的范围内自行调整内设机构、行政编制、领导职数,在保留干部档案身份的前提下,实行绩效考核制、薪酬激励制的管理模式。(记者 银新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