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洛新自创区迈出新步伐 184项业务“直通”省直

10.05.2018  10:14

  5月8日,记者从省政府获悉,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了《关于郑洛新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核心区与省直部门建立直通车制度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这是郑洛新自创区落实深化“放管服”改革、在体制机制创新方面的又一重要举措,将大大提高自创区核心区的行政效率,从而激发出更大的创新活力。

  省自创办处长高拓表示,《意见》的出台借鉴了省内外的成功经验,主要在自创区核心区与省直部门跨层级、跨部门的集中统筹和协同创新组织模式上进行了完善,目的是建立精简高效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并逐步向更深层次、更大范围延伸。

  据悉,《意见》中的直通事项共涉及23个部门的184项工作,主要包括项目直接申报、用地直接报批等八个方面的内容,“含金量”十足。

  建立快速申报及报批通道,加速推进自创区建设。《意见》提出,自创区核心区项目、财政补助直接申报,用地可直接报批;包括项目、补贴和贴息补助及其他各类项目申报等,由自创区核心区直接向省直有关部门申报,项目计划直接下达到自创区核心区;申报中央和省级财政自主创新相关资金,直接上报省财政。“对于自创区的核心区建设用地、建设项目选址、用地等手续报批等,将直接建立绿色通道,可特事特办。”高拓介绍说。

  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大管理权限下放力度。证照直接发放和直接报批,即需省级主管部门审批、核发的证照,可由自创区核心区直接向省级主管部门申请报批;给予自创区核心区人事薪酬直接决定的权利,可在统一核定的范围内自行调整内设机构、行政编制、领导职数,实行绩效考核制、薪酬激励制的管理模式。高拓表示,这将使自创区在人才引进及管理方面更加灵活,为自创区发展注入全新的活力。

  进一步扩大自创区政策红利,建立最及时的信息沟通机制。自创区核心区享受政策直接享有,即享有省政府及有关部门依据法律、法规和行政管理实际需要委托省辖市政府及有关部门代行的管理权限。“例如,省政府及其部门召开的有关会议和举行的重要活动,发放的各类文件、指导工作的各类信息,可直接通知或发至自创区核心区,实现信息直接获得。”高拓说,此外,省统计部门将建立自创区核心区统计制度,开展专项统计,在提供、发布分地区统计资料时,将自创区核心区主要统计指标数据单列,实现统计直接报送。

  “《意见》的出台实施,将合理简化自创区核心区在规划、项目、财政资金等方面的申报和审批手续,缩短办事流程,提高行政效率,对于推进核心区管理体制机制创新,激发核心区创新活力具有重要意义。”省科技厅厅长、省自创办常务副主任马刚说。(记者 曹萍 尹江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