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了!郑州驾驶非机动车闯红灯或罚款50元

20.12.2017  06:52

  昨天,郑州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召开,听取关于《郑州市公共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草案)》修改情况的说明。

据了解,草案二次审议时,将条例的名称修改为《郑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草案)》。

条例(草案二次审议稿)》删除了第十九条等。第十九条规定:“共享交通工具提供企业应当控制共享交通工具投放数量……”

条例(草案二次审议稿)》第十五条规定:“驾驶非机动车,通过交叉路口、人行横道时,应当按照交通信号指示通行,礼让行人;等待交通信号指示时,应当在停止线以外;不得进入城市快速路、高架路、立交桥等禁止非机动车通行的道路。”

根据《条例(草案二次审议稿)》,违反本条例第十五条第(二)项规定,驾驶非机动车通过交叉路口、人行横道时,未按照交通信号指示通行的,处以五十元罚款;等待交通信号指示时,越过停止线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以二十元罚款。

□记者王磊

原标题:《郑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草案二次审议稿)》:

 

驾驶非机动车闯红灯罚款 50元

【责任编辑:张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