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心啦!郑州新规已施行:非机动车乱停乱放或罚50元!

08.10.2019  18:07

10月8日上午,郑州金水区城市综合执法局联合辖区办事处在农科路、科新路等路段,对非机动车乱停乱放行为开展执法行动。按照相关条例,乱停乱放非机动车最高可罚50元。而本次执法行动,因该条例刚开始施行,主要以批评教育、普法宣传为主,并未给予罚款。

8日上午10点半,该局直属、特勤、文化路中队30余人来到科新路与农科路交叉口附近,在该路口东北角,几辆电动车停放在人行道上,其中一人停靠好电动车正准备离开,金水区城市综合执法局直属中队中队长韩栓柱赶紧追了上来。

“同志你好,这里不能停放非机动车。”韩栓柱一边说一边向对方出示执法证件表明身份。“这里是人行道,你将车辆停放此处会影响道路通行,同时按照《郑州市停车场建设管理条例》相关规定,人行道内是禁止停放非机动车,违反条例相关规定的,将处以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条例10月1日开始实施,今天对你的行为提出警告,希望你以后要注意,将车辆规范停放。”

“我在附近上班,以后我会按照要求停放,”该电动车车主表了态,同时也对执法人员的执法表示支持:“我也会给同事们说说,做好宣传嘛。”

韩栓柱在同当事人沟通期间,其他几名电动车主赶了过来,迅速将电动车驶离,几名执法人员分别向电动车主进行了普法宣传教育。

沿科新路向北的区域临近正弘城,附近商场、写字楼、餐饮店较多,外卖车辆乱停乱放现场严重,尤其在送餐高峰时段,机动车道、人行道经常停满了送餐车辆,十分影响道路通行和市容环境秩序。而执法人员刚走到这一带,便发现五六辆送餐电动车停放在路边,一位外卖小哥正在电动车上打电话。

“同志,这里禁止停放非机动车。”该局文化路中队副中队长方逆上前劝导。之后,他干脆招呼附近的外卖小哥一起聚过来,给大家进行普法宣传:“咱以后要注意电动车的停放,办事处协调商场划定了专门区域停放外卖送餐车,希望大家以后将车辆停放在规定区域,要再乱停放是要被罚款的!”

金水区城市综合执法局直属中队中队长韩栓柱表示,今年10月1日起,《郑州市停车场建设管理条例》正式开始实施。其中,该条例明确了非机动车的执法主体与具体罚则。该条例第35条规定:非机动车停放者应当将非机动车停放在非机动车停放点;停放非机动车应当整齐有序,不得影响道路通行和市容环境秩序。若非机动车停放着在机动车车道,人行道内禁止停放区域、消防通道、盲道,道路交叉口、铁路道口、人员密集场所出入口等公共场所划定的禁止停放区域停放非机动车,将由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以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扣留车辆。

“这个条例的出台,不仅对停车场管理、机动车停放有了相关规定,对非机动车停放也做了明确要求。以前,郑州市针对非机动车乱停乱放没有明确罚则和执法主体,这下好了,我们执法也有依据,更有底气了。”韩栓柱表示,考虑到该条例刚开始实施,本次执法主要以警告为主,做好政策宣传、教育引导,针对未按照要求停放的现象,执法人员均对车主现场进行了宣传教育并劝离;对车主不在现场的,辖区办事处市容劝导员将车辆挪移至指定区域停放。

据悉,本次行动持续了一个多小时,出动了执法人员30余人次,教育劝离违停电动车辆30余台次,规范停放电动车20余台次,批评教育违停车主30余人次,向市民发放宣传单页100余份。

来源:大河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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