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个省级纪委改革方案获批复均设纪检监察室

14.06.2014  17:10

  上月26日,中纪委明确提出,今年完成省级纪委改革。据中纪委网站,截至5月18日,全国31个省(区、市)纪委内设机构调整方案均获中央纪委批复。据新京报记者统计,截至6月11日,已有12个省区市的纪委,做完了机构改革的“加减法”。一场纪委“重建”行动,正在全国快速铺开。

  省级纪委改革,最大共同点是聚焦反腐主业,增设纪检监察室,反腐办案力量明显增强。

  今年3月,中纪委完成了本届纪委组建以来的第二次机构改革。

  中纪委副书记陈文清曾介绍,这次改革聚焦反腐主业,“纪检监察室总数由8个增至12个;新设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及时把‘害群之马’清理出去”。

  已完成机构调整的12个省级纪委,均“复制”上述改革思路,内部机构设置基本与中纪委一致,如全部新设了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坚决防止‘灯下黑’”。

  据中纪委官网报道,此次首个完成机构改革的是北京市纪委。4月18日公布成立纪委干部监督室,当天下午就收到了举报信。机构改革后,省级纪检监察机关中,纪检监察室多数为7至8个。

  不同于省级纪委,市县纪委的机构改革模式,目前仍在“构思”中。 据《新京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