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古树群总量居全省首位 树上留言最低罚500

01.08.2015  10:49

  □记者 文喜洋 通讯员 申艳梅

  核心提示|在古树名木上留印记、在树冠以外5米内堆放垃圾……今后,洛阳的古树名木面对这些伤害,有了法律“保护伞”。据悉,7月30日,省人大常委会批准了《洛阳市古树名木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明确了古树名木的保护对象、行政主管部门的职责问题以及养护的责任问题,洛阳的古树名木保护从此将有法可依。

   新规

   将为洛阳的古树名木撑起法律“保护伞

  《条例》首先明确了保护对象,古树是指树龄在100年以上的树木;名木是指稀有、珍贵树木,或者具有重要历史、文化、科学研究价值和纪念意义的树木。“洛阳作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和河南省山区林业大市,古树名木资源非常丰富。”洛阳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相关负责人表示,古树名木由洛阳市林业、城市绿化行政管理部门建立图文数据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