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3地通报14起违纪案例

04.06.2017  15:54

  濮阳市纪委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1.南乐县环保局环评股股长仇晓飞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问题。2017年4月17日,仇晓飞利用职务便利,违规通知单位同事、企业负责人等非亲属人员参加其爷爷十周年祭日,并收受上述人员礼金共计8500元。2017年4月24日,南乐县纪委给予仇晓飞党内警告处分,并收缴违纪资金。

2.清丰县公安局高堡乡派出所所长张志坤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问题。2017年2月20日,张志坤利用职务便利,违规通知辖区内管理和服务对象参加其祖母三周年祭日,并收受上述人员礼金3970元。2017年4月,清丰县纪委给予张志坤党内警告处分,并收缴违纪资金;对清丰县公安局履行主体责任不力的党委委员张芳欣和履行监督责任不力的纪检组长田群生进行诫勉谈话。

3.濮阳县文留镇第二初级中学原校长李同敬、中心校校长穆化森、中心校干事张志坤等人违规送收礼金问题。2015年中秋节期间,李同敬安排时任副校长高广英、报账员刘运广向穆化森送礼金2000元,向张志坤送礼金1000元。2017年3月8日,濮阳县教育局分别给予李同敬、穆化森、高广英、刘运广、张志坤行政警告处分,并收缴违纪资金。

4.濮阳县公安局白罡派出所所长郭自运公车私用问题。2017年2月16日,郭自运驾驶车牌号为豫J3681的警务用车办理个人事务。2017年5月22日,濮阳县纪委给予郭自运党内警告处分;对履行主体责任不力的濮阳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贾天伟在全县进行通报批评。(濮阳市纪委)

开封市纪委通报3起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1.尉氏县岗李乡田庄村原党支部书记袁强骗取小麦、玉米理赔款等问题。2008年至2012年,时任岗李乡田庄村党支部书记袁强利用职务便利,骗取“普九化债”补贴款和玉米、小麦农作物保险理赔款共8万余元。2016年12月,尉氏县岗李乡纪委给予袁强开除党籍处分,涉嫌违法问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杞县柿园乡万寨村原村主任杜祥申挪用高速路征地补偿款问题。2014年3月至10月,时任万寨村村主任杜祥申利用职务便利,挪用该村高速路征地补偿款6万余元,用于垫付其他费用。2017年2月,杞县纪委给予杜祥申开除党籍处分,涉嫌违法问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3.杞县于镇后刘伶岗村村主任赵远彬、计生专干张兴全和村文书赵卫星骗取国家危房改造资金问题。2014年8月,赵远彬、张兴全和赵卫星以经济困难、房顶漏雨为由,提供虚假申请材料分别骗取国家危房改造资金5000元。2017年1月,杞县纪委分别给予赵远彬、张兴全和赵卫星党内警告处分。(开封市纪委)

商丘市纪委通报7起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1.民权县花园乡大济村原党支部书记皮爱兵私自收取建房罚款等问题。2011至2016年8月,皮爱兵私自收取43户村民违规建房罚款94600元,接受违规建房村民礼品、礼金13900元,收受、索要危改户现金3700元,侵占危改资金、修路捐款、社会抚养费及村委班子成员工资18530元,用他人名义套取工资4800元,虚报村务开支43768元,为村民办理低保、开具证明加盖公章收受3500元,性质严重,影响恶劣。2017年3月7日,民权县纪委给予皮爱兵开除党籍处分,涉嫌违法问题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2.睢县匡城乡王池村原党支部书记王进周骗取惠农资金、索取村民钱款等问题。2011年,王进周冒用村民周某的名字编造危改户虚假资料、用另一村民司某的房子通过验收,骗取危改资金6000元;2012年,索取郭某、王某等危改户钱款6800元;2013年,索取由低保户转五保户的王某钱款1000元;2007至2016年,以其妻刘某名义领取村集体林地粮补2300元占为己有。2017年3月7日,睢县纪委给予王进周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3.虞城县田庙乡崔庄村委副主任石广锁套取财政补贴资金问题。2017年1月,石广锁虚报棉花种植面积75亩,领取棉花种植补贴14025元,用于个人花费。2017年3月9日,虞城县田庙乡党委给予石广锁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4.夏邑县王集乡敬老院院长高冰亮套取五保供养资金等问题。2011年6月至2015年12月,高冰亮没有将县民政局拨付给王集乡敬老院的五保款全部用于供养对象的生活费用,累计节余85781.63元,将其中51768元存入个人账户;2014至2015年,隐瞒不报3名供养对象已死亡的实情,违规领取供养金9800元存入个人账户。2017年1月3日,夏邑县纪委给予高冰亮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5.梁园区刘口乡西刘村党支部书记刘德超截留危改资金问题。刘德超任西刘村党支部书记期间,截留刘某、曾某等7户村民危改资金3万元,用于发放村组干部工资和村务开支。2016年12月29日,梁园区纪委给予刘德超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6.宁陵县华堡镇路大楼村党支部书记肖传德骗取危改资金问题。2015年,肖传德为偿还村委旧账,以其儿媳苏某名义,编造虚假资料,骗取危房改造资金7500元。2017年2月13日,宁陵县华堡镇纪委给予肖传德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7.睢阳区冯桥镇孙路口村党支部委员王金领乱收费问题。王金领任孙路口村计生专干期间,以车费和其他费用为由,收取办理一胎证的许某、朱某等共1000元,用于村务开支。镇纪委调查期间,教唆他人不向调查组反映实情,对抗组织调查。2017年2月10日,睢阳区冯桥镇党委给予王金领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商丘市纪委)

【责任编辑:买兰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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