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燃煤散烧管控工作再部署、再发力

29.10.2016  09:35

      10月28日,河南省政府召开燃煤散烧管控工作推进会,就加强燃煤散烧管控工作再次进行部署,通报前期燃煤散烧管控工作督查情况,坚持问题导向,明确改进措施,进一步动员全省上下齐心协力、齐抓共管,将燃煤散烧管控行动推向深入。

      副省长兼省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办公室主任许甘露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许甘露分析了燃煤散烧的严重危害和当前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强调各地党委、政府和各有关部门,一定要树立强烈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忧患意识,站在讲政治、讲纪律、讲大局的高度,深刻认识燃煤散烧管控工作的重要性和艰巨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紧紧抓住当前秋冬燃煤散烧管控重要窗口期,全力以赴,攻坚克难,坚决打赢燃煤散烧管控工作攻坚战。许甘露对当前燃煤散烧管控工作提出明确要求:一是10月底前必须全面摸清散煤销售、使用基本情况。二是11月15日前必须全面依法取缔违法违规散煤销售点、拆除违法违规燃煤设施。三是11月1日起必须全面加快“电气化改造、洁净型煤替代”工作进度。最后,许甘露强调:各级政府和各个部门要齐抓共管,加强保障,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强化督导检查,进一步加强情况交流,进一步实施奖惩问责,确保燃煤散烧管控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省燃煤散烧管控工作办公室主任、省工商局党组书记、局长马林青对前一阶段工作取得的初步成效进行了总结。马林青指出,目前,在“省散烧办”统筹协调下,全省各地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上下同心,迅速行动,燃煤散烧管控工作取得初步成效。全省各地政府高度重视,组织机构健全,宣传发动及时,工作措施有力,行动进展顺利。绝大多数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政府已划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散煤销售点摸底排查和用煤情况统计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不少县市先行一步,排查与整治工作同步推进,一些地方已完成城市建成区和禁燃区散煤销售点的取缔,正稳步推进“电代煤”、“气代煤”工作。马林青对前期开展督导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通报,就下一阶段的重点任务进行了安排部署。问题主要表现为:一是部分地方政府对燃煤散烧管控工作重视不够,落实不力。存在以会议落实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的情况,有的地方甚至连文件和方案都没有。二是部分市县“散烧办”统筹协调作用发挥不够。有的向政府主管领导汇报工作不多,争取支持不够;有的与各职能部门之间沟通协调不够,工作浮于表面;有的开展督导检查工作缩手缩脚、畏首畏尾,统筹协调能力不足。三是一些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工作主动性不强。有的部门对自身的职责任务不研究、不推动、不落实;有的至今没有制定本部门的工作方案;有的部门揣着明白装糊涂,将“散烧办”安排的工作置身事外,政府统一领导下的各部门齐抓共管的格局没有真正形成。四是不少市县网格化排查机制没有建立,摸底排查发动不充分,乡镇、村(社区)对辖区内居民散煤使用情况实地调查不够;省政府要求,10月31日前,乡镇、村(社区)对辖区内散煤使用的居民户数、使用量、采暖炉具等情况进行登记造册,为下步实施“电代煤”、“气代煤”和洁净型煤替代提供依据,有些地方直到10月27日,登记造册工作还没有开展。五是一些市县摸底排查不细致、不彻底,数据不真实,散煤销售点分布、取缔等数据上报数量与实际数量不符,存在一定程度的弄虚作假现象。六是不少省辖市所属的县(市)至今没有划定禁燃区,对城市建成区按禁燃区管理的规定不清楚、不落实。七是有些地方工作方法简单粗糙,只堵不疏,只管治标,不求治本。马上面临取暖季,一些地方只考虑怎么取缔,没有及时制定相应的替代方案来满足居民的生活取暖需求,群众有怨气。八是宣传发动不充分。宣传的面不够广、力度不够大,多数市县只是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等媒介进行宣传,没有进一步扩大宣传阵地,渗透到广大农村区域,宣传工作离家喻户晓还有较大差距。九是传导压力不够。一些地方仅仅制定了行动方案,缺乏相应的实施细则,推动工作落实的机制尚未建立。一些地方没有按照要求层层签订责任书,没有同辖区散煤销售企业签订承诺书。十是督导检查机制不完善。有的至今没有出台督导检查办法,有的虽然出台了督导检查办法,但至今没有开展过一次督查行动。

      针对上述问题,马林青强调:各地要瞄准问题,补齐短板,严格按照省政府《关于加强燃煤散烧管控行动方案》明确的时间节点、任务要求,强化措施,进一步将燃煤散烧管控工作推向深入。一是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政府是实施燃煤散烧管控方案的责任主体,要负责组织抓好行动落实。市级政府要加强对县级政府的压力传递,签订责任书,立下军令状,切实形成市、县、乡三级,一级抓一级、分级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二是要切实形成共管合力。燃煤散烧管控工作由工商局牵头,“省散烧办”设在省工商局,并不意味着光工商局一家在战斗。燃煤散烧管控工作是政府主导下的各相关部门的联合行动,各职能部门都有应该履行的职责任务。“省散烧办”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各有关部门同心协力、相互配合,形成坚强的指挥中心,这种模式值得地方借鉴。各地“散烧办”在以后的工作中,要充分运用好联席会议这个载体,及时加强沟通协调,联合开展执法行动,综合利用好各自优势,形成强大监管合力,确保每个环节、每个关键点都有人抓、有人管,坚决消除监管“盲区”。三是要全面加强摸底排查。要始终坚持重心下移,深刻认识燃煤散烧管控工作的监管对象在基层、工作主体在基层、任务落实靠基层,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全面覆盖、责任到人”的原则,落实“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不存盲区”的要求,充分调动基层工作积极性,通过开展深入细致的摸底排查,全面掌握辖区散煤销售点,散煤进货渠道、使用数量、售煤去向,辖区能源消费结构、污染物排放、节能现状、前期治理情况等第一手资料,为政府决策提供重要参考依据。四是要注重推进标本兼治。一要坚持从源头抓起。各级政府要始终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工作原则,在大力开展辖区散煤点排查、违法散煤点取缔等治标工作的同时,积极研究散煤治理的治本之策,从源头入手,进一步推进散煤的排查整治和“电代煤”、“气代煤”、“洁净型煤替代”等工作。二要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施策。根据调查研究和排查摸底情况,以“城市建成区”、“城市建成区以外区域和县(市)城建成区”、“县(市)的农村地区”为重点区域,为不同区域分别量身定做专门的散煤治理和“电代煤”、“气代煤”、“洁净型煤替代”方案,推进各重点区域分层次、分步骤、分阶段落实。三要做到“禁”“替”结合。要坚持统筹推进,按照省政府《加强燃煤散烧管控行动方案》关于“查、禁、改、替”的要求,坚持一手抓“查、禁”,一手抓“改、替”,做到“两手抓、两手都要硬”,有效消除散煤存量、减少散煤增量。五是要严格落实奖惩问责。“省散烧办”要综合运用好“督导、暗访、曝光、问责”等方式,联合监察、环保等部门对燃煤散烧管控工作的各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综合考核。对严格履行监管职责、治理措施落实到位、目标任务完成良好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政府和省散烧办成员单位,以省政府名义予以表彰;对因工作不力、推诿扯皮、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影响的,将进行严厉问责。六是要进一步加强宣传引导。各地各有关单位要以辖区散煤经营企业和广大人民群众为主要对象,加大法律法规以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强化燃煤治理有关政策措施的宣传普及力度。要及时告知散煤销售企业关于禁燃区的划定和违法经营散煤点的取缔等规定,督促企业严格落实责任。要进一步加强对广大人民群众的宣传教育,号召人民群众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加强工作监督,及时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积极参与到燃煤散烧管控行动中,努力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共同参与燃煤散烧管控工作的良好氛围。

      省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办公室副主任、省环保厅厅长李和平主持会议。会上,郑州市政府相关负责人作了经验介绍,环保厅、发改委、工信委、质监局等部门结合本部门的职能,就相关工作作了发言。全省18个省辖市和10个直管县(市)主管燃煤散烧管控工作的负责人、燃煤散烧管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及河南省燃煤散烧管控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负责人和联络人员及相关新闻媒体参加了会议。

 

 

图片1:会议现场

图片2:省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办公主任、 副省长许甘露作重要讲话

图片3:省燃煤散烧管控工作办公室主任、省工商局局长马林青通报近期工作情况

图片4:省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办公室副主任、省环保厅厅长李和平主持会议

图片5:郑州市 作经验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