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工商局召开全市工商系统燃煤散烧管控工作会议

29.10.2016  09:35

      10月19  日上午,焦作市工商局召开了全市工商系统燃煤散烧管控工作会议,会议贯彻落实全省、全省工商系统燃煤散烧管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对全市工商系统燃煤散烧管控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会议宣读了《焦作市工商局燃煤散烧管控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和《焦作市工商局燃煤散烧管控工作督导方案》,并与大家一起,以会代训,重点对焦作市燃煤散烧管控督导内容及方式进行了培训和学习。
  就做好全市工商系统燃煤散烧管控工作,王志勇局长指出,一是要明确职责,吃透任务。按照全省燃煤散烧管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的部署,工商部门在燃煤散烧管控工作中,承担两个方面的职责任务:一方面是法定职责方面的任务,主要有六项工作,即开展散煤销售点排查摸底、依法做好无照经营散煤点的取缔工作、做好违法违规散煤点的取缔工作、开展散煤产品质量抽查检验、做好罚没散煤的处置工作、强化信用监管。另一方面是牵头职责方面的任务,主要抓好四个方面工作,即措施制定、调度通报、督导考核、奖惩问责。各单位紧紧围绕职责和任务,按照时间节点,按时保质完成任务。二是要完善措施,狠抓落实。要紧紧依靠当地党委、政府,推动政府履行主体责任,主动向主要领导和主管领导多请示、多汇报,当好参谋助手。要紧紧抓住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及时加强沟通协调,开展联合执法行动,综合利用好各自优势,形成强大监管合力,确保每个环节、每个关键点都有人抓、有人管,坚决消除监管“盲区”,形成共治合力。要综合运用“督导、暗访、曝光、问责”等多种方式,形成强大推动。突出抓好重点环节、重点地域、重点任务的检查督导,并采用暗访的形式,随机检查散煤销售点和燃煤散烧单位的取缔情况。对燃煤散烧管控工作不力、推诿扯皮、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和影响的单位和个人及时进行通报处理、责任追究。要切实履行工商职责,确保日常监管落实到位。各级工商部门要把好市场主体准入关,在燃煤散烧管控行动期间,一律不允许新注册成立散煤销售市场主体。同时,督促散煤经营户建立进销货台帐,并对散煤经营户加大抽检频率和批次。三是要加强领导,强化保障。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抓紧成立两套组织架构,参照市委、市政府在市工商局设立“市散烧办”的模式,迅速推动地方党委、政府在县(市)工商局、分局成立本级“散烧办”。同时参照市局成立全市工商系统燃煤散烧管控工作领导小组的模式,迅速在县(市)工商局、分局成立系统内燃煤散烧管控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沟通协调,及时向党委政府做好汇报,争取当地党委、政府特别是主要领导的重视支持;加强与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的沟通协调,迅速形成推动燃煤散烧管控工作的整体合力;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交流,迅速营造开展燃煤散烧管控行动的强大声势。要加强宣传发动,充分利用各种传播媒介,宣传我市燃煤散烧管控的措施成效,展示市委、市政府和工商部门的坚定决心。要加强教育培训,抓好市委、市政府关于燃煤散烧管控工作重大决策、重要意义、任务性质的政策培训,同时抓好工商部门燃煤散烧管控工作职责的业务培训,推动各项任务落实到位。要加强信息交流,各级“散烧办”要充分发挥牵头作用,掌握面上进度,及时向党委、政府和联席会议成员单位通报。要加强作风整顿,把开展燃煤散烧管控行动与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整治懒政怠政紧密结合起来,把行动成效作为检验干部作风建设的一面镜子,作为治理懒政怠政的一个有力抓手。王志勇局长强调,全市工商系统要迅速行动起来,保持发扬敢打大仗、能打硬仗、善打胜仗的优良作风,圆满完成燃煤散烧管控工作任务,还群众蓝天、清水和绿地。
  各县(市)工商局、分局局长、相关业务股室负责人、城区工商所所长,市局机关各科室负责人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