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停水停电来催交物业费? 最高将罚物业公司五万元

17.09.2021  14:22

不交物业费,就不收供暖费?物业断水断电,催逼业主交物业费?小区公共收益,物业私自侵占?原物业服务人拒不交接,或者拒不退出物业服务区域?物业的这些行为要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其中,通过停止或限制供水供电催交物业费,逾期不改正的物业,将被处以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9月17日上午,郑州市新闻办召开《郑州市物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专题新闻发布会,围绕新修订的《条例》进行解读。《条例》将从今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

【规定1】通过停止或限制供水供电催交物业费 逾期不改正最高罚5万元

业主也应当履行一定的义务,《条例》规定,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物业费。物业费可以按月、季度预收,但是预收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

业主违反约定逾期不支付物业费的,物业服务人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合理期限届满仍不支付的,物业服务人可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业主不交物业费,物业公司通过停水停电停气等方式催交,或者将供暖费与物业费捆绑,这样的方式将不被允许。《条例》规定,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或者限制供电、供水、供热、供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也不得采取限制或者变相限制业主进出小区、入户、使用电梯以及车辆进出车位等方式催交物业费。

违反上述规定,区县(市)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责令物业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将对其处以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规定2】物业挪用、侵占公共效益 除以金额二倍以下罚款

小区的公共收益,物业不应该私吞。那么,哪些是依法属于业主共有的公共收益呢?

条例》规定,依法利用业主共有的停车场、公共场地、绿地、道路等共有部分经营所得的收益;利用业主共有的游泳池、篮球场等共用设施经营所得的收益;

利用业主共有的停车场出入设施、电梯间、楼道及户外区域设置广告获得的收益;因共用设施设备被侵占、损害所得的补偿、赔偿费用;公共电信设施占用场地使用费等;共有部分被依法征收的补偿费用;公共收益的孳息;依法属于全体业主的其他收益。

公共收益主要用于补充专项维修资金,也可以经业主共同决定用于业主委员会工作经费,或者物业管理其他事项。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擅自挪用、侵占公共收益。

物业违反上述规定,擅自挪用、侵占公共收益,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将责令退还,处以挪用、侵占金额二倍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规定3】专项维修资金属于业主所有 不得挪作他用

专项维修资金,用于小区公共设施的维修改造,《条例》规定,业主应当按照规定足额交存专项维修资金。不动产登记机构在进行不动产权登记时,应当核验专项维修资金交存情况。

未建立专项维修资金或者专项维修资金余额不足首期交存金额百分之三十的,业主应当按照相关规定、管理规约和业主大会的决定,交存专项维修资金。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业主及时交存。

专项维修资金属于业主共有,专项用于物业共有部分、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更新和改造,不得挪作他用。

专项维修资金管理机构应当优化资金使用流程,简化申请材料,缩短办理时限,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规定4】物业服务区域失管弃管 街道办应确定应急物业服务人

新旧物业交接,有时会出现一些问题,致使业主权益受到损害。《条例》规定,物业服务合同终止的,物业服务人应当退出物业服务区域,依法履行交接义务,不得以业主拖欠物业费、对业主共同决定有异议等为理由拒绝办理交接,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挠新物业服务人进入物业服务区域提供服务。

原物业服务人拒不交接,或者拒不退出物业服务区域的,业主委员会可以向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区县(市)物业管理主管部门报告,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原物业服务人退出物业服务区域。

一旦物业服务区域出现失管弃管状态,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确定应急物业服务人,提供垃圾清运、电梯运行等应急服务,维持业主基本生活需求。

提供应急物业服务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将服务事项、服务期限、服务费用等相关内容在物业服务区域内显著位置公示。应急物业服务期限不超过一年,服务费用由全体业主共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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