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省政府出台17条意见 全面推进河南政务公开

16.12.2016  14:02
      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全公开,政务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核体系,工作落实不到位将被问责。近日,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河南省政府办公厅印发 《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 (以下简称《意见》),从17个方面部署我省各级行政机关政务公开工作。 

  《意见》提出,到2020年,全省政务公开工作总体迈上新台阶,依法积极稳妥实行政务公开负面清单制度,公开内容覆盖权力运行全流程、政务服务全过程,公开制度化、标准化、信息化水平显著提升,公众参与政策制定、执行和监督的程度明显提高。

  公开重大决策 广泛听取公众意见

  《意见》要求推进权力运行全流程公开。推进决策公开,实行重大决策预公开制度,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对提交政府有关会议审议的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重要改革方案、重大政策措施、重点建设项目等行政决策事项,牵头部门要广泛听取公众意见。

  推进执行公开,推进重要改革方案、重大政策措施执行情况的公开,重点公开工作措施、实施步骤、责任分工、工作进展、取得成效、监督方式等信息。推进管理公开,推行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公开工作,建立健全清单动态调整公开机制,推行行政处罚文书网上公开制度,公开民生资金等分配使用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推进政务服务公开 让群众少跑腿

   意见》要求推进服务公开。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加快省级政务服务中心建设,制定全省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法。

   今后,我省将进一步完善政务服务大厅“一个窗口”受理、“一站式”办理、重大项目分级协调督办等便民服务功能,推动实体服务中心向网上服务大厅延伸。同时,要求政府部门畅通咨询电话,让信息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简化办理流程,精简证明事项及前置程序,打通政府联系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

  重大突发事件24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

  各级行政机关要严格落实法律法规规定的听证程序,公开听证座谈、征求意见的采纳情况,对于相对集中的意见建议不予采纳的,要说明理由并向社会公开,提高行政执法的透明度和认可度,这也是《意见》明确要求的。

  同时,还要积极探索公众参与新模式,完善政民互动栏目功能,挖掘政务微信、微博、客户端等新媒体及其互动功能,加强政府热线、领导信箱、网络直通车等互动平台建设。

  政府部门负责人每年至少做1次政策解读

   意见》要求加强政策解读。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坚持政策文件制定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各市县政府、与宏观经济和民生关系密切的省政府部门主要负责人,每年解读重要政策措施不少于1次。

  此外,《意见》表示,加强突发事件信息发布。重大突发事件发生后,应在24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调查处理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遇有重要社会关切,各地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当好“第一新闻发言人”,表明立场态度,发出权威声音。

   3年内对全省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轮训一遍

  《意见》还要求提升政务公开能力。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办法,建立主动公开清单制度,推进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建设。加大教育培训力度,对从事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开展培训,力争3年内对全省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轮训一遍。

  今后,我省进一步强化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将政府网站打造成更加全面的信息公开平台、更加权威的政策发布解读和舆论引导平台、更加及时的回应关切和便民服务平台。整合政府网站信息资源、互动业务和办事服务,推进政府网站升级改造,加强政府网站集约化、标准化建设,强化政府网站安全保障。

  政务公开纳入绩效考核 权重不低于4%

  对政务公开工作落实不到位的,将会被问责。《意见》强调,今后要强化政务公开责任追究制度,定期对政务公开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核体系,所占分值权重不低于4%。同时,省政府部门和县级以上政府要建立健全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明确1名负责同志分管政务公开工作,列入工作分工并对外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