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将出台黄河防汛条例

28.07.2016  13:05

  黄河防汛一直是我省防汛工作的重中之重,目前正处于“七下八上”的关键期。记者7月27日从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上获悉,《河南省黄河防汛条例(草案)》已提请审议,这标志着我省黄河防汛工作将有地方法规“撑腰”。

  黄河素有“铜头铁尾豆腐腰”之称,流经我省的黄河正处于“豆腐腰”段,防汛任务历来十分艰巨。所以,制定黄河防汛地方性法规,依法规范和加强我省黄河防汛工作,很有必要。

  防汛重在“防患于未然”,条例草案对汛前准备工作做了详细规定,明确了黄河防汛预案的编制主体和编制内容。对沿黄各级政府、黄河河务部门、防汛指挥机构、水库管理单位和其他有关单位的汛前准备工作都作出规定。

  黄河中下游有大面积的滩区,平时没有水,可以种庄稼,但汛期就可能是行洪区。目前,我省还有不少群众生活在黄河滩区,如何处理好滩区开发利用与防洪矛盾,也是条例草案的重要内容。草案规定,沿黄各级政府制定涉及滩区利用的规划,要符合防洪、行洪的要求,在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码头、道路、管道、缆线、取水等非防洪工程设施,要符合防洪标准和其他技术要求,不得影响防汛工作。向河道内倾倒废弃物等影响防洪安全的行为也被禁止,造成危害的,还将被追究责任。(记者 刘亚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