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主悬赏2万元自证清白 法院召集涉事方谈善后处理

06.08.2019  07:04

车主悬赏2万元自证清白 法院召集涉事方谈善后处理

□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记者郭致远实习生张薏

连日来,报社持续关注报道的“车主悬赏2万元自证清白”一事,引起交通运输部关注,郑州市交通委执法处撤销“背锅”车主违法,并对真正违法者给予处罚。8月5日,一审受理此案的中原区人民法院法官,召集原被告双方协商善后处理问题,“背锅”者郑先生,迟迟没有得到被告书面道歉。

“我提交证据,证明我不是违法车辆后,当即向交通委执法处提出书面道歉要求。”5日上午,在中原区人民法院,郑先生作为原告方再次来到法院,接受主审法官出面处理,他和被告之间的善后问题。该院相关负责人称,他们从媒体报道看到,这起交通违法案件,原来还另有真正当事人,随即与郑先生、郑州市交通委执法处联系,展开进一步调查。他称,该案一审判决有误,他们立即和郑先生联系,着手启动再审程序。这样的话,依法可缩短当事人二审上诉时间,公正、客观维护其权益。

该院相关人士称,再审的目的是对一审的判决纠错,至于郑先生提出的要求被告赔偿2万元悬赏费、交通费、误工费等,属另一个案件,依法需要另案处理。从法院角度来讲,他们在纠错的同时,亦愿意和被告沟通协商,“争取最大努力,帮助郑先生得到些补偿。”

郑先生说,从法院做事的态度来看,已流露出诚意。8月2日,郑州市交通委执法处向其出具撤销行政处罚书时,没人向他道歉,“市交通委执法处必须给我书面道歉,补偿2万元的悬赏损失,另外把交通费、误工费等,也要赔偿到位。”

8月5日,郑先生在中原区法院等待近3个小时,郑州市交通委执法处相关人员终于和他照面。对于其诉求,工作人员记录在册,表示要向领导汇报研究决定,“这个过程,他们连最起码的口头道歉都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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