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民宗委被市政府评为全市食品安全工作先进单位

05.05.2015  13:07

        近期,在开封市召开的全市食品安全工作会议上,开封市民宗委荣获全市食品安全工作先进单位,受到市政府表彰。
        2014年,开封市民宗委紧紧围绕清真食品和宗教活动场所食品安全管理的各项工作目标,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扎实有效的推进清真食品安全管理的各项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 一是建立基层网络。 逐步建立健全了市、县(区)、乡(镇、办事处)、社区四级清真食品管理网络。开展了街道清真食品饮食(饭店、摊点、夜市)调研活动,对全市清真摊点,特别是兰州、青海、新疆等地来汴经营的少数民族流动人员进行了全面统计。建立清真食品经营管理台账,运用社区联系机制,把清真食品管理范围扩大到每个经营者。 二是发挥社会监督员作用。 2014年,开封市通过社会购买服务的形式,设定了125个清真食品社会监督岗位,在原有的清真食品义务监督队伍的基础上,面向社会重新选聘了社会监督员,定岗定责,属地管理,持证上岗。每岗每月400元,由市、县(区)两级财政负担,并列入预算。全市各县区对社会监督人员相继开展了专项培训,充分调动社会监督员的主动性,充分发挥他们的桥梁、沟通、监督的作用。近一年来,在社会监督员的配合下,全市重新统计了清真食品企业、餐饮、糕点、夜市摊点数量。每位社会监督员按照分管区域定期对辖区内清真食品经营户开展宣传走访,检查登记,互通有无。 三是开展专项检查活动。 近年来,开封市通过实践,坚持重大节日联合检查与平时开展专项检查相结合,在检查中,做到查有预案,查有方案,查有效果,查有所得,切实维护少数民族合法权益。2014年以来,全市区开展冷冻牛羊肉、白条鸡、糕点等清真食品专项检查活动16次。在检查中,各县(区)积极开展法规宣传,公开举报电话,对个别违法经营行为进行了严厉打击,下达督办通知,责令限期整改,进一步净化了全市清真食品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