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跑≠抢跑 幼儿园“小学化”叫停 小学课程、小学作业、小学测试禁止入园

07.08.2018  10:21

8月6日,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记者从河南省教育厅获悉,《河南省幼儿园“小学化”专项治理行动方案》正式发布。即日起,我省将结合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开展幼儿园“小学化”专项治理行动,汉语拼音、识字、计算、英语等小学课程内容,小学内容家庭作业和有关考试测验都将被禁止入园。

根据方案,年底前,我省幼儿园、小学、校外培训机构按要求进行自查,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抽查和摸排。2019年4月底前,将结合无证幼儿园治理和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工作,公布《黑名单》。

为何治理“幼儿园”小学化

河南省教育厅相关负责人表示,近年来,我省各地坚持促发展与提质量并重,幼儿园保育教育水平不断提高。但仍有一些幼儿园和校外培训机构违背幼儿身心发展规律和认知特点,提前教授小学内容、强化知识技能训练,“小学化”倾向比较严重,不仅剥夺了幼儿童年的快乐,更挫伤了幼儿的学习兴趣,影响了幼儿身心健康发展。

根据方案,我省为深入贯彻落实《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和《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推进幼儿园科学保教。通过自查摸排、全面整改和专项督查,促进幼儿园树立科学保教观念,落实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坚决纠正“小学化”倾向,切实提高幼儿园科学保教水平,促进幼儿身心健康发展。

小学课程、考试将被禁止入园

方案要求,我省幼儿园严禁教授小学课程内容。具体说来,坚决禁止幼儿园提前教授汉语拼音、识字、计算、英语等小学课程内容,坚决纠正幼儿园布置幼儿完成小学内容家庭作业、组织小学内容有关考试测验的做法。此外,方案要求各地结合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对社会培训机构进行规范,不得以学前班、幼小衔接等名义提前教授小学内容。

值得一提的是,方案特别指出要纠正“小学化”教育方式。坚决纠正幼儿园不坚持以游戏为基本活动,脱离幼儿生活情景,以课堂集中授课方式为主组织安排一日活动,或以机械背诵、记忆、抄写、计算等方式进行知识技能性强化训练的行为;坚决禁止幼儿园以举办兴趣班、特长班、实验班为名进行各种提前学习和强化训练活动,或以任何名义进行有损幼儿健康的比赛、表演或训练活动。

“引导幼儿园园长、教师及家长树立科学育儿观念,坚持以幼儿为本,尊重幼儿学习兴趣和需求,以游戏为基本活动,灵活运用集体、小组和个别活动等多种形式,合理安排和组织幼儿一日生活,保证幼儿有足够的户外活动时间,促进幼儿在活动中通过亲身体验、直接感知、实践操作进行自主游戏和学习探究。”

城市不得举办任何形式的学前班

对于“小学化”教育环境,方案也有明确规定:幼儿园和校外培训机构违反国家和我省相关规定设置学前班、大大班、幼小衔接班等,以及小学招收不足入学年龄的幼儿接受义务教育的,要坚决予以纠正。

除部分农村地区在幼儿园资源不足、布局不完善的情况下允许小学附设学前班外,城市(含县镇)均不得举办任何形式的学前班。鼓励农村小学附设幼儿园(班)逐步从所属学校剥离,实现独立办园。

对于幼儿园未根据幼儿年龄特点按规定创设多种活动区域(区角),未提供充足的玩教具、游戏材料和图书,缺乏激发幼儿探究兴趣、强健体魄、自主游戏的教育环境的,要调整幼儿园活动区域设置,合理利用室内外环境,创设开放的、多样的区域活动空间,并配备必要的符合幼儿年龄特点的玩教具、游戏材料、图画书;要充分利用本地生活和自然资源,遴选、开发、设计一批适宜幼儿的游戏活动,丰富游戏资源,满足幼儿开展游戏活动的基本需要。严禁教育行政部门推荐和组织征订各种幼儿教材和教辅材料,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以各种名义向幼儿园推销幼儿教材和教辅材料。幼儿园不得要求家长统一购买各种幼儿教材、读物和教辅材料。

无教师资格上岗,将限期予以调整

此外,方案还着重解决教师资质能力不合格的问题。对于不具备幼儿园教师资格的,要督促其参加专业技能补偿培训并通过考试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仍不能取得教师资格的,要限期予以调整。对于不适应科学保教需要,习惯于“小学化”教学,不善于按照幼儿身心发展规律和特点组织开展游戏活动的,要通过开展岗位适应性规范培训,提高幼儿园教师科学保教能力。对于家园合作不顺畅,容易被家庭教育“小学化”所绑架的,要结合家园共育试点项目实施,通过开展家园共育方式方法培训等,搭建家园沟通桥梁,增强幼儿园教师指导家庭教育的能力。

根据要求,在2020年12月底前,要对幼儿园园长和教师进行一轮全员培训。要完善区域教研和园本教研制度,开展结对帮扶和送教下乡活动,确保基层幼儿园园长和教师能够得到经常性的业务指导,切实提高园长教师科学保教能力。

此外,还将查处小学“非零起点教学”行为。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小学起始年级教学进度监管,对于未按国家课标规定实施零起点教学、压缩课时、超前超标教学,以及在招生入学中面向幼儿组织小学内容的知识能力测试,或以幼儿参加有关竞赛成绩及证书作为招生依据的,要坚决予以纠正,并视具体情节追究校长和有关教师的责任,纳入规范办学诚信记录。

四阶段治理,年底前完成摸排自查

据了解,专项治理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于2018年8月底前完成全面部署,明确工作要求,细化工作措施。

第二阶段,幼儿园、小学、校外培训机构按要求进行自查,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抽查和摸排,2018年12月底前完成。

第三阶段,根据自查与摸排的情况,全面整改,坚持边查边改、及时整改,坚决纠正“小学化”倾向的各种错误行为。2019年4月底前,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结合无证幼儿园治理和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工作,牵头建立“小学化”倾向严重的幼儿园《黑名单》、招收不足学龄幼儿教授小学内容的校外培训机构《黑名单》,以及“非零起点教学”现象突出的小学《黑名单》等,面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第四阶段将开展专项督查,2019年6月底前对治理不力、进展缓慢的予以通报,对措施扎实、效果良好的加大宣传。

【责任编辑:钱艳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