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国土资源局开展2016-2018年征而未供土地供应专项行动

06.11.2018  15:12


为严格落实节约集约用地制度,服务经济发展,助力招商引资,促进建设用地及时有效开发利用,漯河市局按照“政府主导、全面清理、逐级负责、分类处理、依法处置”原则,在全市范围内开展2016-2018年征而未供土地供应专项行动。

此次专项行动主要针对2016-2018年经国务院和省政府批准的农用地转用、征收的国有建设用地已完成征收、但还未完成供应的土地,在摸清基本情况的基础上,抽调相应工作人员成立工作组,分类制定整改措施,进行资料的搜集和上报工作。

专项行动要求:一要加强组织领导,协调联动配合。由市局统一安排部署,县(分)局协调实施,县区政府配合工作,形成信息共享、责任共担、协调配合的工作局面;二要明确责任分工,采取有效措施。各县(分)局、市土地储备中心是此次专项行动的责任主体,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工作机构和协调机制,制定具体方案,切实抓好抓紧该项工作,并取得实效;三是要强化督导,落实责任追究。将土地供应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对行动迟缓、组织不力、整改不及时的责任单位通报批评,未按时完成目标任务的,约谈各单位负责人并核减下年度用地指标。(漯河市国土资源局  何康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