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醒!郑州市2018年居民医保缴费期延长至3月底

08.01.2018  19:21

从去年开始,郑州市城乡居民医保缴费不再由社保经办机构承担,转由税务部门负责。郑州市2018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时间原定为8月1日启动,12月20日截止。但考虑到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整合,缴费标准、财政补助标准调整等多种因素,经研究决定,缴费时间延长到2018年3月31日。

按照规定,参保人员可通过14家银行、微信、支付宝、河南省地方税务局网站或地税办事大厅办税服务窗口等多种途径缴费。

五类缴费渠道自由选择

通过14家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河南省农村信用社、中原银行、郑州银行、中国光大银行、洛阳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兴业银行、恒丰银行)缴费。

通过微信缴费。(微信搜索“郑州市地方税务局”公众号,添加关注后点击办税服务→社保费申报。)

通过支付宝缴费。(城市服务→政务→自然人社保费缴费)目前仅支持郑州市市区范围居民(不含上街区),郊市(县)开通时间另行通知。

通过河南省地方税务局网站缴费。(省地税网站首页,网上办税→自然人社保费申报,首次登录需要先注册。)

通过地税部门纳税服务大厅窗口、自助办税终端缴费。

新生儿参加医保首先要做参保登记。新生儿的监护人需持新生儿的户口簿复印件和一寸新生儿照片,到户口所在的社区居委会参保。新生儿可随时参保、缴费,缴费分两种情况,分别为:2016年12月31日前出生与2017年1月1日后出生的新生儿,对应的缴费金额为180元或者300元。

社保部门提醒参保居民,还没有缴纳本年度城乡居民医保费的参保人员请及时缴费了,特别是新出生未及时参保的婴儿,家长要抓紧时间先办入户手续,再到所在社区及医保服务点办理参保手续,以免影响2018年度看病就医的报销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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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钱艳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