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全力推进中小学生欺凌防治工作

25.09.2018  10:45

  近年来,洛阳市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中小学生欺凌防治,工作全面加强,取得一定成效。

  

   一、高度重视,认真部署

  

  该市充分认识到做好中小学生欺凌防治工作的重要性、严峻性和紧迫性,成立了由市教育局、市综治办、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等11部门领导组成的预防学生欺凌工作领导小组,印发《洛阳市教育局等十一部门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详化职责分工,细化落实措施,强化联合联动,全面推进工作开展。全市各地、各学校和市直相关部门制定了本地区、本学校、本部门工作方案,成立了领导机构,工作机制全面建立。

  

   二、积极推进,效果明显

  

  全市各地、各部门、各学校积极推进学生欺凌预防工作。一是不断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洛阳市防治学生欺凌领导小组办公室积极组织开展法治进校园系列预防校园欺凌护航美好明天活动,积极开展预防学生欺凌法制系列教育,通过演讲、文艺节目、检察官讲法和教师授课等形式开展,通过手机客户端等形式现场直播,家长用手机同步收看,取得了良好教育效果。全市各学校利用德育课、主题班会、专题手抄报板报评比、校园宣传栏等形式阐释校园欺凌的成因及防范途径,讲清校园欺凌的性质、危害、影响;同时,认真发挥家长委员会的作用,通过家访、家长会、致家长一封信等形式,使学校教育与家庭教育有效对接。该市还特别注重充分发挥法制副校长作用,各学校积极邀请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开展法规知识讲座,通过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到监狱等场所现场说法,切实加强教育效果。

  

  二是共同应对,形成合力。对于防治学生欺凌工作,全市相关单位高度重视,各尽其职,做到无缝衔接,做到教育在先,预防在先,帮教为主,惩治为辅。市综治办在明确了各级综治部门工作要求,把防欺凌纳入综治和平安建设年度考核;市检察院深入学校和县区,联合市教育局对问题苗头较多的地区和学校开展警示约谈,以案说法,广泛开展宣讲教育活动;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内部明电下发通知提出了本部门做好防欺凌工作要求;团市委、市妇联认真履行职责,深入校园和农村地区,广泛开展对青少年的关爱、法制教育等活动;市公安局积极履行职责,坚决打击涉校违法犯罪活动。

  

  三是广泛推进,成效明显。各地、各学校深刻汲取发生在本地、本单位的学校欺凌事件教训,高度重视,采取了严格有效的措施,深入抓好落实,确保了预防学生欺凌工作开展。据统计,全市中小学和中职学校(不含技工学校与省属学校)2017年共发生欺凌和疑似欺凌事件11起,2018年至今,在全市防欺凌专项治理活动开展前发生疑似欺凌情况2起,全市防学生欺凌专项治理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三、完善机制,落实责任

  

  洛阳市认真完善制度机制,严格落实工作责任。一是全面健全各级组织机构。目前,全市各县(市、区)均建立了领导小组,设立了工作办公室,理清了工作责任。各学校均设立欺凌治理委员会,学校预防欺凌机制不断完善,管理进一步规范。二是严格履职尽责。全面理清各地、各单位责任,突出局长、校(园)长作为第一责任人的要求。三是把预防学生欺凌工作情况列入单位考核和评选先进的重要条件及责任追究的重要依据,用奖惩引导工作制度措施落实,用奖惩督促工作职责履行。

  

  同时,该市切实发挥市旭升中学作为工读学校的作用,对涉及有欺凌和暴力侵害他人倾向的学生,会同公安等部门一起,在争取家长支持的情况下,送入该学校进行管制教育。目前,旭升中学2017-2018年度在校生57人,生源来自全市各县(市、区)中小学和部分市直学校,被送到该校的学生主要原因有打架、旷课、夜不归宿、上网成瘾、厌学、盗窃等问题,而这些问题往往是引起校园欺凌的根源。目前,经过旭升中学专门教育,绝大部分学生都有了较大转变,有的还考上了大中专院校,针对性的专门教育取得了明显教育成效。

  

  (洛阳市教育局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