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中心组织开展2018届毕业生就业数据核查工作

05.06.2018  12:51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数据报送工作的通知》和教育部《关于做好2018届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的要求,严格规范就业工作管理,确保毕业生就业数据的真实完整,学校于6月2日-3日对2018届毕业生生源信息和就业信息进行了首批核查。

本次核查严格按照就业统计工作要求,核查范围为录入省系统且已更新至“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管理系统”的就业信息,共计4045条,升学信息1306条除外,核查毕业生比例达44.7%。我校就业数据核查严格遵守教育部“四不准”的要求,即各高校不准以任何方式强迫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和劳动合同;不准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发放与毕业生签约挂钩;不准以户档托管为由劝说毕业生签订虚假协议;不准将毕业生顶岗实习、见习证明材料作为就业证明材料。本次核查历时两天,由就业中心相关工作人员及学生助理采取电话联系、逐一核查的方式进行。核查内容包括毕业生就业单位名称是否有误、就业单位是否变更、是否存在虚假就业、学生电话是否接听、学生号码是否有误等四大类15小类情况。

核查结果显示,72.4%的毕业生生源信息和就业信息无误,其中化学化工与环境学院、理学院、土木建筑学院均无错误出现,另外,就业率较高的学院有经济贸易学院、生物工程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等。还有部分学生出现电话未通、关机、错号,个别毕业生更换工作信息没有及时更新等情况,已通知各学院进行进一步的处理解决。近期,就业中心还将要从以下三个方面对就业信息进行核查:1)对学院更新和上报的数据进行二次核查、反馈;2)查阅就业材料;3)由毕业生本人进行就业信息核对签字。通过以上举措,坚决把毕业生信息做实做细,严格规范管理2018届毕业生就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