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开展涉医领域损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治理

08.07.2015  10:53

  本报讯(记者 惠婷 通讯员 翟耀)省纪委近日下发通知,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督促涉医领域落实主体责任、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专项治理。

  省委九届十次全会强调,“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加大对发生在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群众身边腐败案件的查处力度。”群众身边的医疗腐败时有发生,严重侵害了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党和政府高度关注。省纪委开展此次专项治理的目的是,按照省委关于落实“主体责任”要求,紧紧围绕医疗卫生领域突出问题,督促相关职能部门严格落实责任,着力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秩序,严肃查处涉医领域贪腐问题。

  根据省纪委的部署,此次专项治理的范围是全省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重点是二级以上医院。

  治理的重点分为四个方面:一是涉医贪腐问题。重点治理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人员违反法律法规、贪污受贿问题,医保、新农合专项资金管理中的贪腐问题,以及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在涉医交易中存在的商业贿赂及其他违纪违法问题。二是收受红包和吃回扣问题。重点治理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人员利用执业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接受药品、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等医药产品生产、经营企业或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和形式给予的回扣,索取或收受患者及其亲友的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贵重礼品等违纪违法问题。三是违规、非法接受捐赠问题。重点治理医疗卫生机构和个人违规、非法直接接受捐赠资助,接受附有影响公平竞争条件的捐赠资助,将接受捐赠资助与采购商品(服务)挂钩,将捐赠资助资金用于发放职工福利,接受企业捐赠资助出国(境)旅游或者变相旅游等违纪违法问题。四是借集中配送形成垄断问题。重点治理配送企业未按照合同约定,借集中配送之名而行垄断之实,只供应价格高、利润高的药品和耗材,拒绝或未足量供应疗效确切、价格低廉的药品和耗材,迫使医生选择前者的违规配送行为。

  对于这次专项治理,省纪委再次强调“两个责任”,即“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各级医疗卫生行政部门党组织,要对本地本单位专项治理工作履行主体责任。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求按照“三转”要求,充分发挥“监督的再监督”和“检查的再检查”作用,督促相关职能部门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尤其要注重以案件查办推动专项治理。

  据了解,此次专项治理工作分四个阶段:教育动员、排查整改、抽查督办、建章立制。活动从7月份开始至12月结束,共半年时间。省纪委公布了专项治理举报邮箱[email protected]

   河南省纪委近期通报、调查情况

   2015年6月

   商丘市原市长助理徐元东涉嫌严重违纪被查

   郑煤集团工会主席严瑞等2人涉严重违纪被调查

   河南教育学院党委书记刘金海接受组织调查

   省政府副秘书长景照辉涉嫌严重违纪被查

   三门峡原政协副主席王富民等俩官员被查

   许昌市副市长张海涛接受组织调查

   2015年前5月

   商丘驻郑办原主任吴福申正接受组织调查

   安阳社会保障局副局长卢铭旗接受组织调查

   禹州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张俊海接受组织调查

   商丘公路局原书记、虞城常务副县长被立案调查

   许昌市鄢陵县委书记袁宝根接受组织调查

   辉县市人大党组副书记原全琴(副处级)接受调查

   河南省人民检察院原副检察长李晋华接受组织调查

   安阳市委常委薛蒙林接受组织调查

   南阳市住建委主任肖河、安监局副局长贾宗温接受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