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女子借房给前夫暂住 不料前夫拒不归还将房子出租
电视剧《我的前半生》中,罗子君离婚后潇洒转身,同前夫陈俊生互不纠缠,勇敢开始新的生活。但郑州张女士,却因一套借给前夫居住随后被出租的两居室,同其展开了多年的夺房“拉锯战”。案件判决后,王某同执行法官玩起了“躲猫猫”,迟迟不履行。2017年8月16日下午,在郑州市惠济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的不懈努力下,租户李先生从涉案房中搬出,至此,这场夺房“拉锯战”落下了帷幕。
【案件】前夫占房收租金 女子诉请腾房获支持
张女士现年45岁。2006年,因同前夫王某感情不和,两人办理了离婚手续,并对婚内财产进行了分割。
第二年,张女士借钱在郑州西郊购买了一套118平米的两居室期房。2009年,张女士拿到了房子的钥匙,并办理了房产登记手续。
据张女士事后回忆,钥匙拿到没多久,得到消息的前夫王某便找到了她:“我现在在郑州打工,手头也没有多少积蓄,租房的价格水涨船高,看在咱曾经的夫妻情分上,能不能借我暂时住几天,我保证,等我买房了就搬走。”
张女士说,起初自己想一口回绝,但架不住前夫王某的软磨硬泡,又觉得对方不会借住太久,便将这套两居室的钥匙交给了王某。
“谁能想到,他这一住就是三年多。我上门找他去理论,结果发现门锁被换了,一问才知道,他已经将我的房子租出去了。”张女士说,发现王某在用自己的房子赚租金后,她非常生气,“这房子是我离婚后的个人财产,他凭什么占着不走,还租出去了自己赚租金!”于是,她立即赶往王某的单位,要求其返还房屋,而王某对此却是置之不理。张女士多次找王某协商,王某却同她玩起了“人间蒸发”,打电话不接、发短信不回,时间久了还将她的手机号码加入了通讯录内的“黑名单”。
无奈之下,2017年1月,张女士将王某告到了惠济法院,请求判令王某返还房屋。
经审理后,2017年3月,惠济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判令被告王某返还原告张女士的房屋。
【执行】老赖许诺“空户头支票”法官耐心劝说促执行
判决生效后,王某以工作忙、需要租户协助等理由迟迟不履行腾房义务。2017年7月,原告张女士向惠济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执行法官首先找到了王某。出乎执行法官意料的是,王某的态度很是配合:“法官,您放心吧,我一定按时搬。”王某当场向执行法官拍着胸脯保证将于8月11日前将房屋腾空。
孰料王某的许诺竟是“空头支票”。8月11日上午,执行法官带着张女士验收房屋时,发现租户李先生仍在内居住。“我不了解情况啊,这房子我都住了几年了,王某没跟我说要搬走的事儿啊。”对于执行法官的到来,李先生表示自己一头雾水。于是,执行法官向李先生详细说明了事件经过,并告知其不应再向王某支付房租,并应尽快从两居室内搬出。
“原来是这么回事,行,我知道了,给我几天时间找找房子,我这就搬出来。”经过几个小时的释法析理,李先生当场表示愿意配合法院执行。
执行法官还多次通过电话劝说王某应正视法院的生效判决,并向其阐明了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的严重法律后果。
随后, 8月16日下午,李先生搬离了张女士的两居室
【提醒】“熟人”纠纷呈上升趋势,亲兄弟明算账
执行法官随后提醒,近年来,其处理的发生在亲友之间的财产纠纷呈上升趋势,而由于此类案件中双方当事人多属于关系不错的“熟人”,在经济往来过程中往往碍于面子不要求对方出具书面材料证明,也没能及时留存短信、录音等关键证据,往往在维权时会面临尴尬。为此,提醒广大市民,“亲兄弟也要明算账”,即便是亲戚、朋友之间,也要注意及时定下协议、明确约定、留好证据,从而在纠纷发生时能有效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同时也提醒市民在租赁房屋时,要积极查明房屋的产权状况,并尽量与房屋所有人签订书面的租赁合同,并在合同中对租赁面积、租赁期间、租金支付方式,一方违约后的责任承担等作出清楚明确的规定,从而有效避免自身财产遭遇不必要的损失。
【责任编辑:靳静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