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总理第十四次会议将于郑州举行

07.12.2015  19:02
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总理第十四次会议将于郑州举行

外交部发言人华春莹宣布:

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政府首脑(总理)理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将于12月14日至15日在河南省郑州市举行。应国务院总理李克强邀请,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哈萨克斯坦共和国总理马西莫夫、吉尔吉斯共和国总理萨里耶夫、俄罗斯联邦政府总理梅德韦杰夫、塔吉克斯坦共和国总理拉苏尔佐达、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第一副总理阿济莫夫,以及观察员国阿富汗伊斯兰共和国、白俄罗斯共和国、印度共和国、伊朗伊斯兰共和国、蒙古国、巴基斯坦伊斯兰共和国政府领导人将出席会议。联合国亚太经社会、东盟、亚信等有关国际组织和机制负责人也将应邀与会。各方将就推动上合组织各领域合作交换意见。会后,国家主席习近平将集体会见成员国政府领导人。

应国务院总理李克强邀请,哈萨克斯坦共和国总理马西莫夫、俄罗斯联邦政府总理梅德韦杰夫、吉尔吉斯共和国总理萨里耶夫将在出席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政府首脑(总理)理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前后对中国进行正式访问。李克强还将与梅德韦杰夫举行中俄总理第二十次定期会晤。

上海合作组织简介

上海合作组织是哈萨克斯坦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吉尔吉斯共和国、俄罗斯联邦、塔吉克斯坦共和国、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于2001年6月15日在中国上海宣布成立的永久性政府间国际组织。

它的前身是"上海五国"机制。 上海合作组织的宗旨是:加强各成员国之间的相互信任与睦邻友好;鼓励成员国在政治、经贸、科技、文化、教育、能源、交通、旅游、环保及其它领域的有效合作;共同致力于维护和保障地区的和平、安全与稳定;推动建立民主、公正、合理的国际政治经济新秩序。

上海合作组织对内遵循"互信、互利、平等、协商、尊重多样文明、谋求共同发展"的"上海精神",对外奉行不结盟、不针对其它国家和地区及开放原则。

上海合作组织的最高决策机构是成员国元首理事会。该理事会每年举行一次会议,就组织所有重大问题做出决定和指示。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政府首脑理事会每年举行一次例会,重点研究组织框架内多边合作的战略与优先方向,解决经济合作等领域的原则和迫切问题,并批准组织年度预算。除元首和政府首脑理事会会议外,还设有议长、安全会议秘书、外交、国防、救灾、经济、交通、文化、卫生、执法部门领导人、总检察长、最高法院院长会议等年度定期会晤机制。

上海合作组织的协调工作由成员国国家协调员理事会负责。上海合作组织有两个常设机构,分别是设在北京的秘书处和设在塔什干的地区反恐怖机构。

秘书长和反恐怖机构执委会主任均由元首理事会任命,任期三年。2013年1月1日起,以上职务分别由德米特里?梅津采夫(俄罗斯籍)和张新枫(中国籍)担任。

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总面积近3018.9万平方公里,占欧亚大陆面积的五分之三;人口15亿,占世界总人口的四分之一。

【责任编辑:樊欢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