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纪委出台意见护航脱贫攻坚战 紧盯干部作风严惩基层腐败
5月22日记者获悉,为进一步发挥全省纪检监察机关精准监督执纪问责职能,切实转变脱贫攻坚战中干部工作作风,严肃查处脱贫攻坚战中侵害群众利益腐败问题,省纪委日前下发《关于发挥职能作用精准监督执纪全力保障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以严明的纪律保障脱贫攻坚战顺利推进。
《意见》指出,至2020年全面完成脱贫任务前,在全省脱贫攻坚战中持续开展干部作风问题专项监督和侵害群众利益腐败问题专项治理,通过专项监督,聚焦干部作风不实问题,精准查纠干部“甩手”作风;通过专项治理,严肃查处基层腐败问题,坚决斩断伸向扶贫领域的“黑手”。
紧盯重点部门、重点区域。将扶贫、发改、教育、民政、财政、人社、住建、交通、水利、农业、林业、卫生、金融、电力等14个职能部门和每年拟定摘帽的贫困县作为监督重点。
开列问题清单。紧扣中央以及省委省政府督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围绕干部作风和基层腐败问题两个重点,列出负面清单。在干部作风方面,将紧盯精准识别不认真、扶贫政策不落实、资金项目不到位、责任落实不主动、帮扶措施不精准、考核评估不客观、督查巡查不细致、执纪问责不到位等作风“虚”“浮”“假”问题;基层腐败问题方面,将严查落实政策优亲厚友、扶贫资金截留挪用、项目申报弄虚作假、项目审批吃拿卡要、筹资筹劳违规摊派、救助资金贪污侵占、惠农补贴虚报冒领、进入退出欺上瞒下等贪腐问题。
《意见》要求,继续坚持“党政主导、部门主办、纪检监察主核”的工作机制,由各级党委政府主导问题整改和线索处置,职能部门具体督促落实和线索核查,纪检监察机关加强监督检查和执纪问责。对群众反映强烈、典型性强、久拖不决的问题线索,限期整改,对逾期未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由省纪委挂牌督办并严肃问责。
《意见》强调,要科学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综合运用批评教育、诫勉谈话、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措施,对问题较小、情节较轻微的,及时教育提醒;对顶风违纪,影响恶劣的,一律严查快办;对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办理。
此外,围绕发现问题,要提出针对性建议,敦促有关地区、职能部门修订完善一批规章制度,织密制度笼子,堵塞制度漏洞,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实的制度保障。(记者 高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