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发展改革委全面开展易地扶贫搬迁中侵害群众利益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工作

15.06.2017  12:01

根据省纪委《全省脱贫攻坚战中侵害群众利益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要求,省发展改革委结合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实际,决定于2017年6月到2020年全面完成脱贫任务期间,持续开展易地扶贫搬迁中侵害群众利益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工作。

一是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成立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由委党组书记、主任刘伟担任组长,统筹协调推动全省易地扶贫搬迁工作。从委系统抽调业务骨干组成4个易地扶贫搬迁专职督导组,采取实地走访、暗访检查、交叉互查、受理举报等方式,围绕“九个坚决落地”的目标要求,开展不间断、多批次的监督检查,推动形成层层传导压力,逐级夯实责任的责任落实体系,确保易地扶贫搬迁各项工作协调有序推进。

二是制定方案、突出重点。制定出台在脱贫攻坚战特别是易地扶贫搬迁工作中侵害群众利益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治理对象、整治重点、工作方法和推进举措,聚焦易地扶贫搬迁工作中问题易发多发的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着力整治在易地扶贫搬迁工作中落实政策优亲厚友、扶贫资金截留挪用、进入退出欺上瞒下等侵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

三是加强监督、严肃查办。建立与纪检监察机关、审计、财政等部门的沟通联系机制,根据干部管理权限,及时将发现的问题线索移交纪检监察部门。驻省发改委纪检组将严格执行纪律处分条例和问责条例,对易地扶贫搬迁工作中侵害群众利益的腐败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快查快处、严查严处,形成震慑。严格落实“一案双查”“一案双究”制度,推动各级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落实。严格落实通报曝光机制,对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恶劣、违规违纪问题突出和失职失责严重的典型问题,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持续释放执纪必严、违纪必究的强烈信号。

四是加强宣传,完善机制。利用门户网站、简报和廉政手机报等渠道,广泛宣传专项治理的工作内容、方法举措和阶段成果。加强教育引导,及时总结推广各地各部门在易地扶贫搬迁中防范侵害群众利益的好的做法和经验。针对专项治理中发现的系统性、普遍性问题以及监管方面存在的问题,健全规章制度,明晰政策边界、完善程序流程、规范权力运行,扎紧制度笼子,坚决杜绝易地扶贫搬迁工作中侵害群众利益的腐败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