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管城回族区审计局选取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机构项目招标公告
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郑州市管城回族区审计局委托,就郑州市管城回族区审计局选取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机构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现将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标编号:管招采[2015]18号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项目名称:郑州市管城回族区审计局选取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机构项目
服务期限: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两年
招标内容:管城回族区辖区内建设工程的结算审计工作
三、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
1、 投标申请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 投标申请人须具有工程造价咨询乙级及以上资质;
3、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全国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和中级及以上职称,从事本专业工作五年以上并在本单位缴纳有社会保险;
4、 投标申请人近三年内没有被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等相关部门因执业质量问题予以行政处罚或其他不良记录;
5、 投标申请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以投标申请人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的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为准)。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15年02月11日—2015年02月16日每天8:30—12:00, 14:30—17:00(国家法定节假日及双休日除外)
2、报名地点:郑州市优胜南路与文化路交叉口国奥商务22楼2209室
注:由于本大厦楼层较高电梯使用紧张,投标申请人报名时请注意此问题,若因投标申请人考虑不周而造成的损失由投标申请人自行承担。
3、其他有关事项:报名时须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企业资质等级证书、项目负责人注册造价师证及职称证、项目负责人2014年度社会保险缴纳证明、企业开户许可证、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以上所需材料须出示有效原件并留加盖申请人红章复印件一套;所有复印件必须是清晰、完整的,投标申请人应将相关证件的变更、延期等材料一并复印盖章,资料不完整不清晰的报名申请工作人员将不予接纳,由此造成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5年02月11日至2015年02月1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08时30分至12时00分,14时00分至17时30分,招标文件获取地点: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部(郑州市优胜南路与文化路交叉口国奥大厦22层);
招标文件售价:300元/本,现场购买,售后不退;
本项目不支持邮寄招标文件的服务。
六、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地点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5年 03 月 10 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 郑州市优胜南路与文化路交叉口国奥大厦16层1610会议室。
其他有关事项: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仅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管城区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八、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郑州市管城回族区审计局
联系地址:郑州市管城回族区管城街48号
联系人:张女士
电 话:0371-66266122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郑州市优胜南路与文化路交叉口国奥大厦22层
联 系 人:袁女士
电 话:0371-63976562 传真:0371-63976562
查询机构: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局一楼办事大厅
地 址:中州大道与郑尉路交叉口东北角(中州大道与航海路交叉口往南500米加油站对面)
联 系 人:张先生 高先生
联系电话:0371-67152035 0371-67152075
管城回族区检察院申请查询材料包括[1查询申请书,样式后附;2查询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3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4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身份证复印件和联系电话],以上材料须盖单位公章,报送至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局进行行贿档案记录查询,投标申请单位所在注册地检察院查询所需材料自行询问。
报名截止时间前将行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递交至代理机构,未进行查询或查询不符合要求的报名申请无效,不得参与投标。
查询所需申请书样式:
申请书(仅供参考)
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检察院:
(企业名称)是依照有关法律成立的(企业级别)企业,办公地址:(XX市XX路XX号)。现我公司拟参与招标编号为:(XXXX) 号(工程项目名称)。该工程项目由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组织,业主单位为(单位全称)。
兹申请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检察院对我公司的合法经营诚实信用度(行贿档案记录)予以查实。
特此申请,敬请证明。
单位名称:(盖章)
申请时间: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