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频出力挺国内企业发展
医疗器械行业作为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基础产业,担负着“遏制就医费用不合理增长,切实减轻患者负担”的民生责任;另一方面,现状却不容乐观,外资企业占据75%以上的中高端市场,1.6万家国内企业在中低端市场厮杀,形成“国产不行、外资垄断”的怪象。
频出法规为哪般
医疗器械行业是一个具有大约2000亿元规模的市场,最近一段时期以来,该行业的法律法规、扶持政策频出。
10月1日起,国家食药监总局制定的《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体外诊断试剂注册管理办法》《医疗器械说明书和标签管理规定》《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五部规章正式施行,为2014年6月实施的新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下简称“新版《条例》”)保驾护航。
此前卫计委主任李斌表态,“将重点推动三甲医院应用国产医疗设备”并于近期召集44家委预算管理医院主要负责人在上海开会。
据观察,中国医疗器械产业正迎来一个罕见的政策密集“推进期”。有业内人士曾指出,2013年以来,鼓励支持医疗器械产业发展的政策文件,已发布了18个。
在这样的形势下,新政策大方向正是鼓励自主创新,促进新技术推广和国产设备应用,以打造一批医械龙头企业和知名品牌。部分本土企业正在某一细分领域集中力量,与外资公司进行竞争。有的还依托互联网、大数据、基因检测等新技术进行跨界创新,提前布局移动医疗和健康产业,创新医疗服务模式。
2000亿元蛋糕怎么分
作为支撑当前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基础产业,医疗器械已成为一个热门产业,国内市场规模达2000多亿元,中国医疗器械市场每年增长近20%,是全球平均水平的3倍。而国内医疗器械产业呈“多小高弱”特点,德国西门子、美国GE和荷兰飞利浦占据国内中高端市场的75%以上。
有调查数据指出,未来5-7年内,我国医疗器械市场将超过日本,成为全球的仅次于美国的第二名,到2050年我国在全球的占比将达到25%
据记者了解,器械类生产商担心沦为加工厂,互联网公司担心失去医疗健康整个未来或许最朝阳产业的入场券,政府则希望能通过技术改进和信息化缓解目前紧张的医患矛盾。
数据显示,进口医疗器械的维修利润是销售利润的3倍。外资企业会解释技术说明书有许多属于专利的秘密信息,必须进行保护。而或许政策的大方向是鼓励医疗器械研究与创新,促进新技术推广和国产设备应用,培育一批医疗器械重点企业,打造一批具有国际影响力的知名品牌。
审批由繁变简
这些政策中,最引人关注的当属新版《条例》实施。《条例》中最大的亮点,是“注册与生产分离”:将调整产品注册与生产场地许可次序变更,从必须先办理生产许可再注册产品,转为可先注册产品再办理生产许可。
当生产许可不再成为产品注册的前置条件,企业就可以专注产品研发,不必将资源消耗在生产厂房的投资上,有利缓解融资压力,促进创新。
在确保上市产品安全、有效的前提下,对创新医疗器械予以优先办理,并加强与申请人的沟通交流。据了解,优先技术评审,加快注册的进程。这个特别审批通道,一定程度上借鉴了美国FDA器械和辐射卫生中心(CDRH)与生产企业的常规沟通交流机制的做法。
在推动新技术的应用过程中,监管的严宽尺度,考验管理者智慧。医疗器械具有准公共产品的属性,又是通过市场机制提供的工业产品。学界和企业界普遍反映,要打破“规制不足和规制过度”并存的监管弊端。超出安全有效目的以外的过度准入要求,虽然减少了行政部门的监管责任风险,却增加了产品进入市场不必要的成本,推迟了产品上市的进程,最后影响公众及时获得有效的治疗。
呼吁公平竞争
任何一个行业,谁能参与或影响游戏规则制定,谁就掌握了行业话语权。
当前国内医疗器械产业的现状是,美国GE、德国西门子和荷兰飞利浦为代表的“GPS”占据了75%以上的中高端市场,国内16000多家中小企业在中低端市场厮杀。
相比国产企业,外资企业成熟的销售体系可以有效地将产品推向市场,并利用丰富经验协助规则制定,或是通过强大的公关能力游说。要打破外资品牌的垄断,促使行业回归正常状态,还需细化的政策与扶助。比如省级招标规定中,医疗器械根据国内与进口区分,进行分组招标,进口产品享受更高定价。很多国内厂商都在抱怨进口产品享受了“超国民待遇”,这类似不合理待遇理应取消。
政策松绑
有企业界人士指出,早期监管部门对医疗器械不够重视,经过10多年摸索,新版《条例》中改变的重点,不是具体的个别条款,而是监管思路,以分类来引领器械管理,这是比较先进的理念,可能会影响未来行业发展。
具体而言,新版《条例》对风险最低的一类医疗器械产品由注册改为备案管理;二类医疗器械注册审批权下放至省级食药监管部门;三类医疗器械安全风险性最高,由国家食药监总局严格注册监管,并强化不良事件监测、上市后再评价和召回制度。
有人称,监管部门也想支持国产品牌,但你得给他一个理由甚至是方案,才能在口头支持之外,出台实际的解决办法。”比如医院最关心评级,因为评级影响它的收费,大家就要呼吁在评审制度上加上“三级医院必须用多大金额的国产设备”,一家企业分量不够,那就一堆企业共同呼吁,促进它写到三甲医院的评审制度中。
试行的《创新医疗器械特别审批程序》也明确提出,申请人可针对重大技术问题、重大安全性问题、临床试验方案、阶段性临床试验结果的总结与评价等,向食药监总局医疗器械技术审评中心提出沟通交流的申请。
过去在对待监管与发展的关系上有过曲折,给企业带来一些负担。例如强制性安全认证(3C)与医疗器械注册多头管理和重复执法,低风险产品监管也采用严格行政许可。新版《条例》一定程度上实现了政策松绑,国内医疗器械产业有望借此东风迈上一个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