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
财政资金“以一当十”,助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推行财政性涉企资金基金化改革的河南探索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积极稳妥从广度和深度上推进市场化改革,大幅度减少政府对资源的直接配置。十八届五中全会强调,发挥财政资金撬动功能,创新融资方式。根据中央关于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总体要求,2015年以来,我省将财政性涉企资金基金化改革作为财政资金管理的一项制度性变革,按照“政府引导、社会参与、专业管理、市场运作”的原则,采取“直接变间接、无偿变有偿、资金变基金”的方式,积极推进财政性涉企资金基金化改革,以市场化运作模式,整合产业扶持类财政性涉企专项资金,引导和扩大社会投资,带动相关产业发展。截至目前,我省共成立了8支省级财政性涉企资金改革基金,总规模达210. 财政厅
河南省出台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指导意见
本报讯(记者芦瑞郭海方)为 财政厅
改进预算管理 完善税收制度 明确事权和支出责任 我省出台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指导意见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总体部署 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