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移动回应央视315“WAP包月套餐”投诉争议
3·15晚会发布二号热点投诉之后,2月6日晚,中国移动方面在其官方微博上首次对这一投诉热点进行了回应。对于用户的“20元无限制套餐无条件延续到4G网络”的要求,中国移动表示不予支持。
给出的理由是,早2003年起在部分省(市)公司推出的10元、20元等档位的无限制资费优惠方案,包月优惠范围仅限于基于GPRS制式也就是2G网络通过cmwap访问WAP类专有业务网站,并不适用目前推出的基于LTE制式的4G网络业务。中国移动认为,一方面,从合同约定上来看,业务受理单上明确标明了开通GPRS业务的cmwap包月套餐,而所谓的GPRS也就是我们所说的2G网络,因此,优惠方案仅限于通过2G(GPRS制式)网络通过cmwap访问WAP类专有业务网站。由于2G和4G是完全不同的两个网络制式,若要求以此包月套餐优惠条件访问基于LTE制式的4G网络,已经超出双方当时约定的服务范围,实质上是改变电信服务合同约定的行为。
同时,对于WAP包月套餐客户使用4G(TD-LTE或FDD-LTE制式)服务的诉求,中国移动还给出了相应的解决办法。对于20元GPRS业务WAP包月套餐的客户,如果想使用4G(TD-LTE或FDD-LTE制式)网络服务,中国移动将给予一定的“转套餐赠送流量、话费补贴或终端补贴”等优惠举措,方便客户升级为新套餐;但对于坚持要通过WAP包月套餐不限量使用4G(TD-LTE或FDD-LTE制式)服务,并以多种非理性群体性等方式提出诉求的客户,中国移动表示将不予支持。
以下为中国移动声明全文:
WAP包月套餐,是中国移动于2003年起在部分省(市)公司推出的资费优惠方案,主要分为10元、20元等档位,包月优惠范围仅限于通过2G网络访问WAP类专有业务网站,需要开通GPRS功能,更换支持WAP服务的手机,网络平均速率100kbps左右。随着技术的进步,我公司于2006年起停止发展WAP包月套餐。对于已经开通此套餐客户,我公司投入大量资源,保持原有服务水平。
2013年底,我公司推出4G服务,明确标示WAP包月套餐不适用4G服务。一方面,从合同约定上来看,WAP包月套餐仅限于通过2G网络访问WAP类专有业务网站,若要求以此套餐优惠条件访问非WAP类网站,或是要求提供远高于当时2G网络条件的上网速率,已经超出双方当时约定的服务范围,实质上是改变电信服务合同约定的行为。这一事实已经在相关诉讼判决中得到确认,此类改变原电信服务合同约定的诉求未得到支持。另一方面,从网络的安全和公平使用角度来看,个别WAP包月套餐客户将其用于专线数据传输、热点覆盖等获取收益,每月流量高达几百GB,网络资源被大量占用,导致同一区域正常手机上网的客户无法登录、网速减慢等状况,引发了客户投诉和质疑。
对于WAP包月套餐客户使用4G服务的诉求,我公司推出以下服务举措:一是特别针对此类客户推出了“转套餐赠送流量、话费补贴或终端补贴”等优惠举措,方便客户升级为新套餐;二是在客服热线等多种渠道设置专门人员,一对一对客户进行解释说明,方便客户进行业务咨询和办理。
以上举措推出后,得到大部分客户的认可,大多数WAP包月套餐客户已通过升级套餐使用我公司4G服务。但仍有少量客户坚持要通过WAP包月套餐不限量使用4G服务,并以多种非理性群体性等方式提出诉求,更有极少数借此业务进行囤卡倒卖或者租用牟利的人员,伪造中国移动部分省公司公章,在网络上不断炒作并发表不实言论,威胁公司员工,对此,我公司已经向公安机关报案。
中国移动重视每个客户的合理诉求和合法权益,为维护大多数客户利益、保持公共网络安全以及公共资源的公平使用,对于WAP包月套餐客户,我公司仍将按约定保持原有服务水平,并尽最大可能提供补贴等优惠举措,方便以上客户通过升级新套餐使用4G服务。对于存在的争议,我们将继续诚恳地与客户进行沟通,并坚决维护法律尊严、公司员工安全和企业信誉,坚持在依法合规的基础上,通过正常渠道妥善解决。
衷心感谢广大客户对我公司的支持和关注!
来源:中国信息产业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