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许中心医院病房综合楼手术室、ICU、NICU、消毒供应中心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A包招标公告(二次)
招标编号:豫通财货物公开招标﹝2014﹞015号(XCZB05-1407009)
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通许县中心医院委托,就通许中心医院病房综合楼手术室、ICU、NICU、消毒供应中心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A包进行二次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现将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通许中心医院病房综合楼手术室、ICU、NICU、消毒供应中心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招标编号:豫通财货物公开招标﹝2014﹞015号(XCZB05-1407009)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项目概况:购置医用设备一批,详见下表
包号 | 设备名称 | 数量 | 质量要求 | 交货期 | 交货地点 |
A包 | 手术室、ICU、NICU设备采购及安装 | 详见招标文件 | 合格 | 合同起订之日起6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及安装 | 通许县中心医院病房综合楼 |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
A包投标人资质要求 :
3.1、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可以是拟投设备的生产厂家或取得针对本项目唯一授权的经销商,生产厂家要求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人民币,经销商要求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人民币;
3.2、拟投货物是合资品牌或国内知名品牌产品( 必须为同一品牌产品 );
3.3、投标人应具备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所投医疗器械应取得有关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注册登记表》;
3.4、投标人应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提供在二甲医院以上同类项目的合同(合同原件)三份;
3.5、本项目要求由生产厂家直接负责安装调试,生产厂家需出具书面承诺书;
3.6、拟投主要产品要求通过ISO13485、IS09001认证,需出示产品认证证书;
3.7、投标人具有企业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企业、法定代表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投标截止日当天必须在有效期内);
3.8、本包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1、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14年 8 月 13 日~2014年 8 月 19 日;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3:00~5:00(国家法定节假日及双休日除外);
2、招标文件出售地点:通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许县行政路东段路北人民体育场对面);
3、招标文件出售方式及售价:招标文件 600 元/份,现场购买售后不退;
4、其他有关事项:
A包购买招标文件时必须携带 :
4.1、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 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 及 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三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
4.2、 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 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
4.3、 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注册登记表原件及复印件(经销商提供加盖生产厂家公章的复印件) ;
4.4、 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唯一授权原件及复印件(经销商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
4.5、 投标人业绩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
4.6、 生产厂家出具的负责安装调试的书面承诺书原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
4.7、 主要产品通过ISO13485、IS09001认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经销商提供加盖生产厂家公章的复印件) ;
4.8、 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
( 以上所有材料购买文件时需提供原件及盖章复印件一套,所有材料必须是清晰、完整的,投标申请人应将相关证件的变更、延期等材料一并复印盖章,资料不完整不清晰的报名申请,工作人员将不予接纳,由此造成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 )
5、投标保证金: A包 贰万叁仟元整 ;
递交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后即可交纳,因转账需要一定时间,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三天以前交纳,以保证及时到账。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转入下列指定专用账户(以实际到账为准),并在备注栏中注明所投项目名称及标包名称(若分包),投标人持转账凭证到通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财务部换取保证金收据,并将保证金收据复印件附在投标文件中。
户 名:通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通许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通融信用社
银行帐号:00000169499550332012
财务部电话:0371-22305012
6、资信保证金: A 包 贰拾叁万元整 ;
递交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后即可交纳,因转账需要一定时间,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三天以前交纳,以保证及时到账。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转入下列指定专用账户(以实际到账为准),并在备注栏中注明所投项目名称及标包名称(若分包),投标人持转账凭证到通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财务部换取保证金收据,并将保证金收据复印件附在投标文件中。
户 名:通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通许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通融信用社
银行帐号:00000169499550332012
财务部电话:0371-22305012
五、投标文件接受信息
接收截止时间:2014年 9 月 3 日 09 时 30 分
接收地点:通许县行政路体育场对面,通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开标室。
六、开标有关信息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通许县行政路体育场对面,通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开标室。
其他有关事项:开标时投标人应派代表参加开标仪式,开标时携带资格证件及其他相关证件原件。
七、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 标 人:通许县中心医院
地 址:人民路与幸福路交叉口西150米
联 系 人:苏先生
电 话:13592104058
代理机构: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优胜南路26号国奥大厦
联 系 人:杜先生、赵先生
电 话:0371-23656588、63976562、15286815859
电子邮件: [email protected]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郑州经三路支行
账 号:758371902699810105
八、公告发布媒体
本项目的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通许县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