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濮阳县庆祖镇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投资人(BOT)项目变更公告

20.11.2014  21:11
原公告: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或以上,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
3.2、投标人具有国家环境保护部门颁发的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乙级及以上资质(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财务能力:投标人应具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或投资融资能力。
3.4、信誉要求:投标人应信誉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最近三年内(2012年1月1日起)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现象,未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
3.5、工程所在地或投标单位公司注册地县级以上检察部门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出具告知书的时间须在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内有效)。
现变更为: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或以上,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
3.2、财务能力:投标人应具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或投资融资能力。
3.3、信誉要求:投标人应信誉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最近三年内(2012年1月1日起)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现象,未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
3.4、工程所在地或投标单位公司注册地县级以上检察部门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出具告知书的时间须在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内有效)。
公告中其他内容不变。
招标人:濮阳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2014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