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宁陵村支书贪污100只扶贫羊 60乡干部全程旁听
据清风商丘网报道,2月25日上午,宁陵县纪委联合县人民法院,庭审了一位村支书廖某涉嫌贪污100只扶贫羊的案件,来自全县14个乡镇的60余名乡村干部全程旁听,接受了教育。
该县是传统农区,是省定的精准扶贫重点推进的53个贫困县之一。据介绍,随着国家扶贫攻坚力度的加大和涉农扶贫项目资金的进村入户,一些党员干部特别是基层干部耐不住清贫,经不住诱惑,借机“揩油”,虚报冒领、截留私分、贪污挪用、挥霍浪费扶贫资金。为遏制这一现象的发生,该县针对扶贫领域开展专项检查,坚持“问题不查清不放过、责任不落实不放过、处理不到位不放过”,对贪占扶贫资金的违法行为形成了强大威慑。2015年该县共查办4个村9名村干部虚报、贪污扶贫款的案件。其中两个村委会班子成员几乎全军覆没,8名村委会干部全部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由此,窃以为,在推动形成教育引导“不想腐”、从严惩治“不敢腐”的大环境下,必须健全制度机制,堵塞问题漏洞,从治本上实现“不能腐”,从三个方面入手为精准扶贫注入“廉力量”:一要开展“一案双查”。当扶贫款物发放使用出现问题时,要对所涉及的扶贫项目案件,在查清当事人违纪违法的同时,还要查清相关责任部门、主管领导或分管领导的责任,对相关责任人予以责任追究。如该县启动“一案双查”程序,去年对不正确履职,后续监管不力、管理不到位的5名科级领导干部给予了党政纪处分,其中县农办主任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和免职处理。二要强化全程监督。县农办、财政局、乡镇政府和村委会,既是扶贫项目实施单位,又是扶贫项目的批复、验收、监管单位,由于监管上存在漏洞,扶贫项目一旦在实施过程中审核把关不严,监管效果就很难达到。因此应该引入审计、监察等第三方监管机构,加大对扶贫项目实施的全程监管力度,同时加大对村级财务公开的监督力度。三要推行廉政承诺制度。把扶贫项目的实施纳入廉政风险防控的范围,省、市、县、乡、村层层推行项目实施廉政承诺制度,并加大对廉政承诺履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真正形成环环相扣的监督制约机制,从而确保扶贫精准到位,到户到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