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季度河南省居民可支配收入4762.54元 同比增长8.3%

09.05.2016  11:04

  5月6日,国家统计局河南调查总队发布消息,2016年一季度,河南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762.54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364.39元,同比增长8.3%,高于全省GDP增速0.1个百分点。     随着经济发展由高速增长转入常规增长,宏观经济增速放缓,居民增收的基础趋弱。2016年一季度,河南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长速度与上年同期相比减缓了1.9个百分点。     国家统计局河南调查总队居民收支调查处负责人介绍,受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效应叠加的影响,在我省经济领域中占有较大比重的“高投入、高消耗、低效益”重工业和资源性工业均存在产能过剩,正在艰难转型。工资性收入增长仍是居民收入增长的主要动力,但贡献率有所降低。一季度,我省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为2403.68元,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51.7%,增长速度为5.1%,与上年同期相比下降了6.1个百分点,对可支配收入增长的贡献由2015年一季度的56.5%下降为31.7%。     在钱袋子越来越鼓的同时,我省居民越来越懂得花钱,生活消费支出全面增长,消费领域不断拓宽。一季度,我省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为3335.94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307.29元,同比增长10.1%。在生活消费的八个大类支出中,教育文化娱乐和交通通讯支出增长最快,增长速度分别为24.8%和21.4%。(记者 谭勇 王冠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