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全市消费品零售总额突破180亿元同比增长12.4%

16.02.2016  08:13

        2015年,我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再创新高,突破180亿元,实现1836674万元,与2014年相比增长12.4%,增幅高于全国平均水平1.7个百分点,与全省平均增幅持平,在全省18个省辖市中位居第十位。这是记者2月3日从市统计局了解到的。

  2015年,我市积极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着力改善消费环境,大力开拓城乡市场,消费品市场继续保持平稳增长态势。从季度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同比增幅情况看,一、二、三、四季度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同比增幅分别为13.2%、11.6%、12.6%和12.2%,季度间波动幅度不大。

  数据分析表明,我市城乡市场均衡发展。2015年城镇消费品零售额1738568万元,乡村消费品零售额98106万元,均同比增长12.4%。

  批发零售业增速快于住宿 餐饮业 。2015年,全市批发零售业零售额为1527883万元,住宿餐饮业零售额为308792万元,分别比2014年增长12.5%和12%。

  多数商品销售增长。2015年,27大类商品中有20类商品销售保持增长,其中5类商品保持了20%以上的增幅。吃、穿、用类等生活用品继续保持平稳增长,粮油食品类同比增长17%,服装、鞋帽、针纺织品类增长24.5%,日用品类增长8.8%。提高生活质量的商品销售增速放缓,金银珠宝饰品类增长5.8%,化妆品类增长11.8%,体育娱乐用品类增长4.7%,中西药品类增长13.7%。与住房相关商品消费增长较快,  建筑及装潢材料类增长20.6%,家具类同比增长20.6%,家用电器和音响器材类增长16.5%。与汽车相关的商品消费增长趋缓,汽车类增长14.1%, 石油 及制品类增长7.1%。木材及制品类、金属材料类、棉麻类和种子饲料类商品销售分别下降52.1%、91.7%、51%和2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