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首例“一赔三”案宣判 19万的新车获赔57.2万
07.08.2015 1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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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钰冰 图
中原网讯(记者 鲁燕 实习生 闫淑鑫) 19万多元买的新车,刚上牌却发现引擎盖与车架号不一致,找到4S店交涉被告知:“已提前给车主说过,车换了引擎盖了”,且确认单中都写了……开封兰考的毕先生接受不了,将4S店告到开封金明区法院,要求“退一赔三”。
经历了一年多的奔波、煎熬,昨天,开封金明区法院一审认定,开封中原亚飞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下称亚飞公司)存在欺诈行为,按照去年3月份实施的“新消法”,判决4S店赔偿毕先生购车款57.2万元。
据悉,这是河南首例汽车销售“一赔三”案例。
■本案
懊恼
新买的车咋是个问题车
去年7月17日,31岁的毕先生来到开封亚飞公司4S店,花了19.08万元将考察许久的东风悦达起亚K5(2014年新款2.0T)珍珠白轿车买下了,买卖手续办完后,毕先生将车开回了家。
令他没想到的是,此后他天天为这辆车发愁。
“你这车没法上牌照,引擎盖上的识别代码与车辆的识别代码不一致。”他到交警部门上牌照时,交警的一番话让他大吃一惊。
当毕先生拿着交警部门出具的“车架号与引擎盖号码不一致”的证明找到4S店时,4S店承认,引擎盖的确换过,但买车时毕先生都知道,且确认单第二联都有注明,“就是因为换了引擎盖,所以给毕先生这辆车优惠了很多。”
毕先生说,当初,他签字的确认单第一联上根本就没有“更换引擎盖”的字样,“确认单第二联我也没看,以为和第一联是一样的。没想到4S店玩起了欺诈。”
协商未果,毕先生将4S店告上法庭,要求按“新消法”规定,退还19.08万元购车款,另外要求购车款的3倍赔偿。
编辑:赵静本文来源: News.Zynews.Com
07.08.2015 10:53
故
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