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诊所为何成打不死的“小强”?

17.12.2014  09:02

尽管卫生监督部门不断加大打击力度,但黑诊所在城市的一些边缘地带仍顽强生存、屡关屡开。

河南商报记者调查发现,违法成本低、监管存在法律空白、部门联动机制不完善、市民不理解等,都是导致黑诊所屡禁不止的因素。

现象

黑诊所“打游击” 执法人员很头疼

在邵庄,记者以开办诊所的名义进行暗访。

“现在查得严,越来越不好开了。”一家黑诊所老板说,当询问怎么应对检查时,对方回答:“能怎么样?不查了再开呗。”

在沙口路上一家黑诊所,当提到检查时,对方有些无动于衷:“查了就查了,反正也没什么东西。”

在西三环与陇海路口附近一家黑诊所,老板更是坦率:“平时我们店都关着门,村民来之前先给我打电话,反正我们店小,去哪儿都行。”记者注意到,该诊所门外并无“诊所”等字样。

金水区卫生监督所一名工作人员称,许多黑诊所都不是第一次被查了,被查后,他们过一段时间再偷偷开门或换个地方营业,让执法人员很头疼。

探因

处罚金额太低 起不到震慑作用

依据规定,查处黑诊所时,卫生监督部门责令其停止执业活动,没收非法所得药品,并处3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但是,黑诊所往往只摆一张桌椅和沙发、少量药物及输液工具,这些东西不值钱,他们也不去认领,被查处后过一段时间就换个地方“另起炉灶”。

郑州市卫生监督局副局长单志民表示,目前卫生监督执法的主要依据是1994年颁布的《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现在已经过去了20年,其中一些具体条款应该酌情调整。他举例:3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金额是依据1994年时的物价标准制定的,而现在一家黑诊所很容易在短时间内盈利并回本,罚款与高额的利润相比,根本起不到震慑作用。

执法权受限 黑诊所有恃无恐

采访发现,遇到执法人员检查时,黑诊所负责人立刻关门走人,或不配合询问,对被开具的处罚通知,对方也根本不去交罚款,最终不了了之。

“出现这些问题,主要原因是卫生监督部门的执法权受限。”单志民称,依据规定,卫生监督执法人员无法对黑诊所的经营者采取强制措施,一旦对方不接受检查或不履行处罚,执法人员就处于尴尬的境地。

2008年,最高人民法院做出规定,对屡教不改,已进行2次以上行政处罚再次非法行医并涉嫌犯罪的案件,将及时移交公安部门。

“《非法行医案件司法解释》对治理非法行医起到了很好的作用。”单志民说,“但在平时,许多黑诊所流动性大,且不配合执法,监督部门在取证时存在很大难度。”

部门联动机制不完善 执法行动捉襟见肘

据了解,对黑诊所的监管,除卫生、食药监部门外,还涉及物价、计生、工商、公安、城管等部门,各部门职能不同,打击方法与力度不一,因此对黑诊所的治理有时难以伤其“筋骨”。

郑州市卫生局卫生监督处处长杨冬霞举例,如果食药监部门加大对黑诊所药品来源的查处力度,计生部门对黑诊所违规出售堕胎类药物进行查处,公安部门对不配合执法的黑诊所经营者采取强制措施,房屋租赁和工商部门禁止房主将房屋出租给违法行医者……多管齐下,就可以极大地压缩黑诊所的生存空间。

执法时遭遇阻挠 市民对取缔黑诊所不理解

在12月9日的一次执法行动中,面对卫生监督人员,在黑诊所内就诊的一名患者称“习惯了黑诊所”,而其他患者大都沉默不语。其中,一名女子抱着生病的婴儿坐在诊疗床上,当执法人员劝告她离开时,对方无动于衷。

金水区卫生监督所一名工作人员证实,他们平时取缔黑诊所时,经常遭遇一些市民的不满,称这些诊所提供了很多便利,不应该被取缔。

某诊所负责人孔先生说,为了省事或省钱,一些市民习惯性地选择黑诊所,他们的卫生健康知识相对不足,很少考虑违法行医者本身的水平如何,使用的药品和医疗器械是否安全,总抱着侥幸心理,觉得一般不会出事。

措施

加快社区医疗服务建设 使黑诊所无处藏身

郑州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张明锁认为,黑诊所问题从根本上说,是因医疗资源分配不均造成的。大医院收费相对较高,街道、社区卫生站和正规诊所数量不足,给黑诊所提供了生存空间。

依据郑州市卫生局提供的数据,市区目前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70家,卫生服务站105家,在一些城乡接合部,黑诊所抓住了“市场空白”,偷偷成长。

单志民表示,除了对黑诊所坚决取缔外,卫生部门还将积极开展社区卫生服务,加快建立社区医疗服务网络,扩充片医数量,降低卫生服务站和诊所的收费标准,同时扩大宣传力度,以安全可靠、便捷价廉的优质卫生服务把在黑诊所就医的部分群体争取过来,使“黑诊所”无处藏身,使市民的就医安全得到保障。

【责任编辑:王利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