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3月10日起,“挂证”、违法挂靠的企业将被被列入“黑榜”名单

05.03.2020  22:20

为加强郑州市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3月5日,郑州市城乡建设局发布了《郑州市建筑市场诚信建设“红黑榜”发布制度》。

河南商报记者注意到,相比2017年印发的《郑州市建筑市场诚信建设“红黑榜”发布制度(试行)》,此次进行了一些调整。

比如此次“黑榜”名单中,根据职责调整,减少了“扬尘治理不力,造成严重影响”一项。同时,企业未依法统计入库、未按时报送统计数据两次以上且经督促未整改、承包企业存在挂靠违法行为以及企业“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被列入了“黑榜”名单。

【有下列良好行为信息的,将列入郑州建筑市场诚信建设“红榜”名单】

为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加强对建筑市场各方主体的动态监管,营造诚实守信的市场环境,推进郑州全市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3月5日,郑州市城乡建设局制定了《郑州市建筑市场诚信建设“红黑榜”发布制度》(以下称为《办法》),于2020年3月10日起正式施行。

据了解,该《办法》适用于在郑州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建筑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包括建设单位、建筑施工企业、工程监理企业、招标代理机构、造价咨询机构、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图审查机构、检测机构等有关企业及相关从业人员。

根据《办法》,受到市级以上人民政府和省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表彰的;承接本市行政区域内工程项目获得省级以上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奖项的;获得省部级以上工法、专利和科技进步奖的,或者编制省部级工程建设标准及施工规范的;响应政府号召,参加抢险救灾的,此外有其他可列入“红榜”信息的,将被计入郑州市建筑市场诚信建设“红榜”名单。

【有以下不良行为信息的,单位和个人将被列入“黑榜”名单】 

根据《办法》,企业、个人有以下不良信息的,将被被列入郑州建筑市场诚信建设“黑榜”名单。

其中包括:建设单位将建设工程违法发包的;承包单位存在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等违法行为的;企业存在建造师、监理工程师、造价工程师等专业技术人员注册单位与实际工作单位不符、买卖租借注册资格证书等“挂证”违法违规行为,拒不整改的;伪造资质证书、人员证件或工程业绩的;与建设单位或企业之间相互串通投标,或以行贿等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的;无施工许可证擅自开工且拒不停工整改的;未按时履行办理施工许可承诺事项的;发生较大及以上质量、安全事故的;瞒报、谎报或故意迟报质量、安全事故的。

此外还包括:因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技术规范等造成工程质量、安全严重隐患的;在工程建设中篡改、伪造工程技术资料或检验数据结果的;未依法履行工程质量保修义务或拖延履行保修义务的;施工总承包单位未按规定开设或者使用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施工总承包单位未按规定存储工资保证金,施工现场未实行劳动用工实名制管理造成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讨薪事件,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的;单位或者个人采取编造虚假事实等非法手段恶意讨薪,或者以讨要农民工工资为名讨要工程款的;工程项目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负责人因不履职被约谈两次以上的;以及其他可列入“黑榜”信息的;未依法统计入库、未按时报送统计数据两次以上且经督促未整改的。

【相比2017年的试行版,看看此次有哪几处调整】

建筑市场“红黑榜”并不是新词。2017年5月,郑州市城乡建设部门就印发了《郑州市建筑市场诚信建设“红黑榜”发布制度(试行)》,当年7月1日施行,已施行两年多。

“此前是试行版,此次是将上述各项制度更加明确了。”对于前后两个文件的不同,3月5日,郑州市城乡建设局建管处相关工作人员告诉河南商报记者,“根据新的一些形势变化、政策要求或职责调整,对列入‘红黑榜’的行为信息进行了一些增删。”

其中,“红榜”信息方面,与此前相比减少了“被列为省部级以上示范项目”这一类型。“黑榜”方面,删除了“扬尘治理不力,造成严重影响”一项,同时增加了“企业未依法统计入库、未按时报送统计数据两次以上且经督促未整改”以及“承包单位存在挂靠违法行为”“企业挂证”等违法违规类型,此外,关于农民工讨薪方面的一些内容也进行了相应调整。

上述工作人员解释说,“根据职责调整,扬尘防治的专门职责已经交由其他部门,此次进行删除,可以由其他部门列入相应的制度要求中;根据郑州市近几年的大建设、大发展,对建设施工企业统计数据报送方面,有了更高的要求,此次需要加入。此外,针对施工企业违法挂靠、企业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也特别加入。其他一些调整,主要也是根据近两年国家、省市的一些政策变化。”

此外,此前文件中,因企业过错造成群众或农民工出现围堵行为、阻塞交通等事件的,企业、相关人员可能被列入“黑榜”名单,此次该方面进行了细化,内容更加完善,对农民工合法权益的保护也更多。

【对列入“黑榜”名单的企业或个人,最严重可能驱逐郑州建筑市场】

据介绍,郑州市城建局负责市级“红黑榜”发布制度的建立和组织实施,对各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红黑榜”发布实施监督检查;各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参照郑州市城建局“红黑榜”发布制度,负责实施本行政区域内“红黑榜”发布,造成严重影响的“黑榜”信息,可上报郑州市城建局在全市范围内发布。

根据《办法》, “红黑榜”信息每季度发布一次,有重大影响的良好信息或发生较大以上质量安全事故及其他严重违法违规的不良信息应随时审核发布。列入“红榜”的公布期限一般为3年;列入“黑榜”的公布期限一般为6个月至3年,对单位一般为1年,对责任人一般为2年;被列入“黑榜”的单位和个人,郑州市城建局可根据整改情况调整其信息公布期限,但公布期限最短不得少于3个月,两次以上列入“黑榜”的单位和个人不得缩短其“黑榜”公布期限。

郑州市城乡建设局建管处上述工作人员表示:对于列入诚信建设“黑榜”名单的企业或个人,除了郑州市社会信用信息平台进行扣分,影响其信用评价外,根据其严重程度,郑州市还将进行联合惩戒,如限制考核表彰、在限制市场准入、行政许可或融资行为,停止优惠政策等,最严重可能驱逐出郑州市建筑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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