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湿地保护区将禁止建餐娱设施

28.07.2015  14:05

湿地保护条例二审

黄河湿地保护区

将禁止建餐娱设施

河南商报讯(首席记者 赵强)7月27日,《河南省湿地保护条例(草案)》(简称《条例(草案)》提交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这是《条例(草案》在去年11月在省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上审议后,第二次在省人大常委会上“过堂”。与一审稿相比,此次二审稿将黄河湿地保护的内容列为专章。

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李新华说,河南黄河流域湿地总面积约占全省湿地面积的32%。目前黄河湿地面临的威胁非常严重,主要是围垦、圈占、污染、违法建设等。

条例(草案)》明确规定,沿黄河区域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湿地保护,禁止将黄河湿地保护区域规划为城市建设用地、商业用地、基本农田;禁止在黄河湿地保护区域内新建居民点、厂房、仓库、餐饮娱乐等设施。

条例(草案)》还明确了黄河湿地候鸟越冬期是每年10月1日至翌年3月31日。在候鸟越冬期间,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候鸟保护,依法打击猎捕候鸟和破坏候鸟生存环境的违法行为。

(河南商报)